这一片楼群以前不是小区,后来安装了铁栏杆就叫做小区了,连名字都没有。新来个物业后并未与本小区签定任何合同就要收取物业费,请问这样合不合理,是否应交物业费?
同意楼上的看法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为,必须签定物业管理相关协议.
而是否需要聘请物业管理公司,选哪家,这都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大家共同商议决定的,没有这层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物业公司收取费用是违反相关法规的。
简单点说,现在有人给你家打扫了卫生,但你并没要求他打扫,搞定了他找你要钱,按理你可以给,于法,你不给,别人也不能找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