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有哪些?
A、纯市直公积金贷款: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B、组合贷款或商业贷款:
1.借(贷)款合同、还款存折(原、复印件)或银行加盖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贷款合同上未盖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专用章 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还款存折或银行加盖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需打印至取款上月。
2,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需提供省直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还款对账单,并且已冲还贷部分不得再次提取。
3.职工在省外购建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交本人或配偶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