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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开发商不具备资历。
第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和权利限制情况,如是否有抵押等;第二,要查明房屋现有使用情况,如是否出租等;第三,要看房屋内是否有户口,以免以后被动。
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根本没什么法理依据,他们就是不给你改 可恶,打官司会把你搞得精疲力尽 你有当律师的朋友最好
你好! 只要签订了文字的协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具有法律效力!
按认购书有关条款约定,若属你单方违约,他们有权单方据认购书与你终止合同重新出售该房的!
不是合同是吧!只要不是购房合同,就可以退!但是开发商一般会刁难你!
签了认购合同能肯定就拿到房吗? 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房地产开发商完全可以一房二卖的,因为,购房者签了认购合同那只是一种债权,相对权,而不是准物权,更不是物权了,所以,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只要购房者依法办理了预告登记,就取得了准物权,因此,也就具备了对世权.那是就能确保购房者一定能拿到房了.
我没查到具体的政策。但我有一同事(北京),2002年在回龙观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2009年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据她说,她的那套经济适用房于09年补缴了六七万(还是十来万,我也忘了)以后,变成了商品房。 这中间可能有些政策,你可以查查!
签了才是预售房,现在已经不允许付定金了。合同上两种面积都有,套内是建筑面积减去公摊。你居住的面积是套内面积。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认购书的作用在于对房屋交易的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在双方签订了认购书之后,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为购房者保留意向房屋,不再售予他人,而购房者则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就房屋的交易事宜进行进一步的洽谈。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目前按相关法规,在以下十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把房子退掉,讨回房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 第一,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积来测量的“惯例”。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据悉,到目前为止,北京法院还没有由于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判决退房的案例。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这是今年3月15日启用的新版合同规定的,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2003年出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让你的母亲写一份遗嘱,并且去公证一下.你要是不想跟你丈夫因为以后离婚平分这个房子,那你就让母亲把房子赠于你的子女,这样房子你是你孩子的了.你丈夫也没办法!
如果该房屋产权无法过户,你应该慎重考虑。因为不论你和卖方签订何种协议,该房子的产权始终属于卖方,如果卖方又把该房子卖给第三人且办理了过户,则该房子属于第三人,你只能依据协议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无法主张房子的所有权。
此事牵涉到法律问题,建议你到:爱问/社会与文化/法律/法律常识 板块去提问,那里懂行的专家多些。 我个人看法:你有责任,因为你没有认真审核《认购书》就签了,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没有《收据》,你就是全责! 《收据》也是有力证据——售楼方也有责任! 责任的大小次要,最重要的是你能否卖到称心的房屋!首先与售楼方友好协商,不要搞僵,实在不行再考虑法律手段。
当然可以退,房地产这个是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 , 可以协商 ,不行只能寻求法律解决
过不了,要找到本人。
强烈鄙视开发商一下!!!象这种“周瑜打黄盖—1个愿打1个愿挨”的事情,楼主无非挨了一闷棍,做小弟的也没办法。除了可以索赔、换房外我觉得没多少出路。只是希望楼主在这样专业的事情上,不要在发贴等回帖上面浪费时间了,赶快去找律师咨询,才是硬道理啊。
商品房认购合同上也应有交房时间的约定,这是合同的一基本条款。怎么又有口头协议的约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是不可以开盘的。你的房子土地还没批下来,却已开始销售,这是违规的! 你早该在去年十月底找开发商讨说法。 现在你能得到的是双倍定金的返还、已交房款的利息。
你所交的定金为“定约定金”,就是一周内约束你要签约,约束开发商不能另卖他人。否则构成违约。你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开发商违约则双倍返还。但如果因双方对《认购协议》以外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致使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可以协商退款。
是50000元订金?太多了,显失公平,当心陷阱。 定金最多不超过标的20%。 可以请求返还。若不给则以合同显失公平请求撤销。
嘿嘿,一个不想结婚的人,当然不向买房。 可以肯定,你的男友是爱你的。因为男人的爱和性差不多可划等号。 不想结婚的人对他的性伴侣包括追求对象,当然是想着法的欺骗(男人么,都这样) 结婚不结婚,还的自己掌握噢。结了婚就不能离了么?
我和老公一起买房,他出三分之二,我出三分之一, ……这,只说明是你们的出资比例。 房产证上写他的名字, ……如果没有合法约定,房产仍然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每人有一半的权利。 所以我们想再签一份公证协议,注明我们双方的出资比例。 ……应当是约定“万一分手”如何分割吧? 可以依法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但,必须是自愿的、书面的,如果自行约定,协议双方签字认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或律师见证更好。 但我现在不知道我们是应该先买完房再签公证协议,还是可以先签公证协议后买房? ……约定时间没有原则区别,都可以。 如果买房后办理房产证登记是需要备案你们的产权不等份额(如:通常是5:5, 而你们是2:1),就需要提供夫妻财产约定以便备案房产底档。 办理这个公证协议的地点是在任何地方办都可以还是有具体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去就近的公证处或方便的公证处就可以,公证协议直接具有法律效力。
我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买一本秦兵律师的《204合同》,上面关于买房的问题等等讲得非常详细,就是不知道你看完后还敢不敢买房!!!
比较悬 为什么不在交定金前把这个都谈好? 这属于你的疏忽啊
你交的是购房款而不是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一般的情况和开发商好好协商是能更改合同或者说退回二万元的.
1.有押金,要有押金收据2.家具之类的,检查好,有无破损,免得退房时候说不清3.房租多少,交租方式,日期,都要在合同上写明4.违约赔偿,也要写好5,水电费的问题,写清楚
那要看你签的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定金不退的话。那就能退了。
你买的时候这个有没有产权证啊,私人是不能出售期房的,他没有这个资质,现房的话才可以啊,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啊,有就按合同办,逾期就可以起诉他,合同中没有约定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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