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买小区是一套只有48套房(分AB栋)的住户,其中住户有开发商及开发公司员工,亲属(5—6户)。因为所在土地是一家破产的企业,所以物业就交给那家企业管理,最好笑的是,物业公司负责人本身也买了房子,有的业主因为买房时不知A栋从附一楼出入而打官司,官司因为业主心不齐,而开发商有关系一直悬着。原来承诺的绿地等也改为了停车场等,而我几乎没有住,也没有签物业合同。但拿了钥匙,交过一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取管理费一不公开账目,又没有什么服务。什么事都往开发商身上推。只说是国家规定要收。业主又不心齐,业主委员会三年一直没有。我不想交钱,现在不知该怎么办。
物业公司是私企,没回避政策.
管理费账目一不公开,可向建设部门或消委投诉,不交是不合理的.
没什么服务?换物业能解决问题吗?我怕未必,按你所说问题,大部分责任出在开发商,你们业主不齐心说什么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