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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购买流程: 1、申请人持审核通过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到规定的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2、市住房保障机构在监察、公证等部门以及购房家庭代表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最后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放弃选购的,按顺序递补。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时所需的基础材料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城镇职工社保缴纳证明(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限价房资格审核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3、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4、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限价商品房是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的房屋,是国家给予某一特定群体购房的优惠政策,不具有普惠的性质。实践中,各地对于购买限价房的资格均有严格的限定。包括个人收入和无房证明等条件限制,可以排除相当部分的人群进入限价房购房群体中。而且在限价房资格的获取时,也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甚至很多购房人资格是通过摇号的方式获取。
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乃两面一体,二者不可分割。继承股东资格即取得股东地位,自然也就取得相应股东权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导致其股权收到限制的话,继承人所取得的股权也是要受限制的。继承的发生并不能免去原股东权力上所受的负担。
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下: 1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2 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商品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未被限定价格。 购买资格 北京市限价房购买资格: 第一,北京户口,且取得北京户口5年以上的。 第二,首次购房。 限价房 限价房优先购买人群中,98年房改之后,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而又没有买房的这一部分人群优先。这样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特别是2001年各单位都停止分房后的这批人,已经有10年了,可是还没有买房的,房价又上涨比较快的,这些人,可以优先购买。但需要单位出具没有住房的证明。主要是这些,对收入没有限制(高收入的早买房了,低收入的真低收入,在24号文之后,都去买经济适用房了,因为经济适用房一平米便宜2400多呢,一般的穷人宁可多排队,也不会去买限价房,所以规定中等收入是没有必要的,穷人愿意买也可以,富人必然早就有了房子了,肯定不符合首次购房条件),但是只能购买一套。如果已经有房,再次购买被举报的,单位予以撤职,个人予以20万人民币罚款,单位相关领导降级处分。团购不符合限价房精神,是人为制造住房紧张气氛,请大家不要上当。国务院24号文已经明确规定,廉租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要占到70%,所以大家不要惊慌,早晚能买上。千万不要相信团购,这是抬高房价,人为制造紧张气氛的手段。 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
朋友,我觉得应该是这样 可以申请,夫妻双方结婚后,只要一方有集体户口,可以用两人的名义申请,你妻子证明要在济南开 收入证明在你现在的公司开就行,户口不能绑住你的工作,实际上,集体户口就是个指标,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和你申请无关,你只需要现在的工作单位的证明 应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两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 你妻子外地户口本原件;本人:集体户口个人页的原件+单位首页复印件 3.结婚证:你的结婚证原件(两人) 4.独生子女证:原件 5.无(分)房证明: 本人单位出具无房证明并盖章;还有你妻子单位的证明(注:此处房子的情况应该与后面出具的房产证上房子的情况一致,特别是房子坐落的地址与面积等信息;没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居委会出证明) 6.外地房子的房产证:原件。(注:房产证上房子的情况与上述分房证明一致) 7.收入证明: 8.外地房子的评估报告: 找当地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房地产评估说明书(注:小地方的房地产评估公司一般会挂靠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下面;评估说明书上的房子的情况一定要和房产证一致;外地房子算家庭资产,因此应注意家庭总资产少于57万元。 9.居住(租房)证明: 10.毕业证原件:(可能会要) 三、初审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不一定非要都收集全)先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所在居委会(注:街道的下级单位)进行初审,并填写入户调查表,居委会当场通知本人什么时间可以到街道领表。 四、领表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最好能收集个大概)到街道办事大厅找管政策性住房的办事员领表,一共三份,办事员会仔细审核材料,详细告知还需要补办那些材料或证明(会发给你几张承诺书让回去签名、摁手印),并告知那些材料应该怎么复印以及复印几份(一般为复印一式三份) 五、填写申请核定表 1、封面- 申请人姓名:填本人姓名;填通讯地址和电话。 其他的“所在地”之类的不要填,等其他的填完,当场请教街道办事人员,填入表格; 2、申请承诺书- 申请人本人签名,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爸爸妈妈依次签名;“某某街道处”应该当场请教街道办事人员,填入表格; 3、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户口所在地按照户口本上的原文录入。工作学习单位按公章录入。(注:这里的人名填写顺序要与后面表格中的顺序一致) 4、申请住房情况- 当场请教街道办事人员,填入表格;(注:外地的房子不属于房产,属于资产) 5、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当场请教街道办事人员,填入表格;(有的单位是元,有的是万元)(申请家庭承租原住房处置意见 不用填) 6、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本人的找单位填写盖章;父、母的不用往上填,只要出具前述的证明就行了 7、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本人的找单位填写盖章;父、母的不用往上填,只要出具前述的证明就行了 8、个人公积金登记号和所属单位登记号都可从单位问问;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帐户可以填身份证号码或单位微机号 这个无所谓 9、其他不填,不懂得别胡填,改的话还要摁手印。 六、交申请核定表和全套证明材料 回家等着居委会打电话联系本人入户调查就行了。别的不用管了。
应该不行了,因为你有了套房子了,而那房子是可以查出来的,全国联网的.不地关系硬就是另一会事了.
<p>您好,《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由于目前限价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不能按上述条款执行。我局网站阳光家缘(网址:http://g4c.laho.gov.cn/)限价房板块会及时刊登限价房的最新消息,请注意及时查询。您也可随时拨打我局热线83346239垂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限价商品房现在还处于讨论阶段,没有付诸实施,所以没有相关管理办法
用你的户口去街道开一个无房证明,去单位开一个收入证明,那你的户口本区买方的第凡登记,排号......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3、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4、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保险一般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身为保险标的,承保公民的生命、健康或劳动能力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 所谓受益人是指由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有权取得保险金的人。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如某甲在一份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中指定其长子为受益人,则在某甲死亡后按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就全部应由其长子取得,而不应作为遗产由长子和其他子女平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赔偿给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就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1.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西安市居民户口或持西安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限价商品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36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300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3000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单身人员申购限价商品房的年龄为22岁。
那么隐名股东死亡时其股权能否继承?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几种情况分别分析: 第一种情况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双方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应当定性为委托代理关系,挂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理权,属于隐名代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对双方有约束力,但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发生合同关系。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挂名股东属于法律上认可的股东,在公司内部及公司对外法律关系中,应当由挂名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按双方间委托代理的约定另行处理,隐名股东死亡后代理关系中具有财产内容,继承人可以继承。但,根据公司法原理中有限公司人合性的要求,继承人要求继承股权与人合性的要求不合,继承人无法成为股东,除非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 根据以上分析,此种情况下的隐名股东未取得股权,不存在股权继承的问题,隐名股东的继承人只能根据委托代理关系与挂名股东解决纠纷。另外如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的关系被界定为借款,隐名股东的继承人也不存在继承股权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 隐名股东与其他全体股东约定,由其实际出资并承担股东的全部权利义务,但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的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还是要从股东资格的取得来分析。学理上将股东资格的取得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是指出资人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的目的明确是要成为股东。形式要件是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公司向其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名字被登记在股东名册等。 一般情况下,具备股东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确定其股东资格。但在这种情况下,仔细分析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包括挂名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难看出,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的内容是共同出资注册有限公司,同时这种约定中还包含了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当隐名股东死亡时,在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共同出资并成为股东的合同中包含的财产权利,其继承人当然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可以说隐名股东在死亡前是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的,所欠缺的是形式要件。此时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当受到保护,根据公司法中股东资格在工商登记中属于对抗要件的规定,隐名股东在股东内部相对于其他而言,是具有股东资格的。只是这个股东资格股东,仅在股东内部应当得到承认。当隐名股东死亡时,隐名股东的这个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后的股东资格与继承前具有相同的性质。继承人可以在解除委托代理后,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将自己登记为工商登记中的股东。当然,公司章程有约定的话按约定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隐名股东是属于法律禁止成为股东的人,那么其无论采取隐名股东还是其他什么方式,都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不可能享有股东资格,自然也就不存在股权继承问题。 与隐名股东的股权继承对应的还有挂名股东的股权继承问题,这实际上是隐名股东所面临的风险问题。当挂名股东死亡时,由于其股东身份在登记机关的公示性作用,其继承人可能会提出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此时就涉及到对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司法实务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认定:一看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其签名。由于工商登记机关在登记时对提交的登一记手续的审查,性质上属于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故公司章程上的签名的真实性登记机关无法把关。现实中有些签名并不是挂名股东所签,而是他人代签。是否代签可以作为审查其是否挂名股东的证据之一。二看出资证明书。
合伙人责任可否继承会因为该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而有所不同: 1、普通合伙人,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只有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可以继承合伙人资格,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2、有限合伙人,即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可以继承。在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八十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责任可否继承会因为该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而有所不同: 1、普通合伙人,即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只有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可以继承合伙人资格,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2、有限合伙人,即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可以继承。在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这个如果是有细微的差距的话那么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还是可以进行预售的
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但是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
中国人认为血浓于水;中国人保有延续数代的家族谱系;中国人重视祖坟香火;中国人企盼家族永继;中国人崇尚叶落归根、认祖归宗;中国人喜好依照家谱所规定的辈分起名命字……凡此种种,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谓宗法制,它是统治者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周朝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根据宗法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精神,周王朝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格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王位或爵位。 关于周朝宗法制的结构模式具体如下。 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不难看出,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再有,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王室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 就这样,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根基,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宗法分封政治结构,从而使政权得到族权与神权的双重配合。
很多朋友想问:什么样的人符合购买限价房的要求?全国各个城市的标准不太一样,现在我们来介绍一下北京市购买限价房的标准。 1. 必须拥有北京户口,而且取得北京户口必须5年以上。 2. 必须是第一次买房。 3. 中低收入家庭优先,这一点北京市出台了一个硬性标准: (1) 3人及3人以下家庭的年收入要在8. 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应该在 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应该在57万元以下(包括57万元)。 (2) 4人及4人以上的家庭的年收入要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应该在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应该在76万元以下(包括76万元)。 4. 申请限价房的家庭必须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北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除了符合以上的条件外,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
如果没有结婚的话还有申请的机会<br/>婚前就可以购买限价房;<br/>公积金利率本来就是国家给的福利性贷款政策,不打折,五年以下的是3.33%;五年以上的是3.87%。
你好,继承的,自己要改名的必须走买卖程序。缴税必不可少的。不过办完本是商品房本。
1、申请人持审核通过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到规定的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2、市住房保障机构在监察、公证等部门以及购房家庭代表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最后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放弃选购的,按顺序递补。
根据《继续法》:一、老人有遗嘱的,尊重遗嘱办理。二、其他子女签署放弃继续权的,由指定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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