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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只是临时性的针对房产宏观调控的一种应对策略。并且各地实施情况也不相同。所以说政府是会在合适的时间内取消这一策略。但是随着限购令的取消,将会有更加系统的购房监控系统。像现在各地开始针对银行对房管局联网、测绘所对房管局联网等都是针对以后取消限购令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控手段。我相信以后会有更加严格的监控措施出来的。
住房限购令就是在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基础上。只能再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限购令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本时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同意你的如上判断,最后的问题已经在其他回答中涉及仅供参考。
这要问制定限购令的人,他们出台政策时没有咨询我的意见,什么时候调整还没通知。政府换届对什么都会有影响,不光是房价。
近期房价应该还有一定下降趋势。啥时候你发现股市不太火了,就去买房吧!
欲盖弥彰、乱弹琴!
限购令出台后,我们看到对各个城市的商品房的成交量都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北京,今年开始到限购之前平均每天商品房成交355套,限购令之后平均每天成交120套,成交量有大幅度的下跌。(续)
房价上涨其实会催生追高心理,所以成交量的上涨,基本就反映了这种心理。限购令的效力从来就值得商榷,因为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可以独立买房,因此每年依然有很多家庭能够寻找灵活买房的方式。另外,刚需人群越来越多,市场供需结构依然紧张。
肯定会,限购令只是当前形势的一个需要,如果形式改变,政策也会改变
“限购令”是指国家为了限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以及遏制房地产投机和过度投资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出台“新国五条”楼市调控措施,涉及限购的内容包括: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截至2015年3月,全国多数城市已经放松甚至取消限购,没有放松限购的只有包括北京在内的5个城市。
今年应该还有一次的降息空间,但还有几次降存准的空间。限购我认为不会马上放开,但对付限购地方政府不会监管太严了。
放假会拨动呀
不好意思,我是来拿3分的,打扰了。
2012年前,抓紧买房。
高铁不是推动房价的主导因素。
通胀、人民币升值、民间钱太多,这些因素导致房价难降,现在是中低档和高档住宅相对好卖,上涨容易下跌难,这就是中国国情
沈阳也不会率先吧。限购即使取消,也是局部的,变通的,适度的。前几天中心总结了8中限购取消办法,估计不会一步到位。比如买一卖一不限最有操作性。
哈尔滨的房价并没有因为限购而有所下降,因为哈尔滨市以刚性需求作为主要的价格支撑点
大家都绝望的时候……
实际上就是回归市场调节!
没有的,希望对你有用,麻烦给与好评,谢谢
目前的二手交易量下滑了70%左右,这很正常,需要2个月左右的恢复期。通州的房价目前比较稳定。未来通州新城的建设一定会逐步推高通州房价,但是涨幅会有所放缓,不会象去年那样,一个月涨50%。但通州未来的涨幅一定大于北京平均涨幅。
这个问题挺难回答,在限购城市,确实有些人认为:实行房票政策,只要能搞到票子,就应花掉,等票子取消后,肯定会涨。我认为这只是一个很小的因素,构不成房价继续明显上涨的主推力,石家庄这样的中西部省会城市,房价是否还会大涨,主要还是看全国大势,只是房价下调的空间小于东部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
苏州限购令取消对二手房有很大的影响
经过一年左右时间消化存量,然后继续上涨
限购令是国家基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目的而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房屋买卖限购政策的统称。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限购令作为一种调控手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购房者面前。比如国家发布的对于二套房按揭贷款的限购令,又如北京市在近年来颁布的对于外地人在北京购房的限购令。上述限购令的出台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变化,也给买房者带来了不少困惑,比如限购令导致贷款困难、限购令导致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无法过户等问题。下面,我们就简单讲讲如何应对上述问题的基本思路。比如,当有的市民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以按揭贷款的方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国家突然出台了限制第二套房屋贷款的限购令,导致一些购房者的二套房贷款无法办下来,最终不得不与开发商终止房屋买卖合同。但开发商这个时候却以购房者单方违约为由,将购房者前期支付的房款作为定金扣留,矛盾纠纷由此而生。这个时候,买房者一定要理清思路、据理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限购令的出台导致无法进行二套房贷款,这本身属于国家政策因素调整的结果,属于民法上不可抗力的范畴,因此不存在其单方违约的情况。据此,买房者和开发商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退还购房者前期支付的房款。又如,前文所述的北京出台限购令导致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无法过户的问题。这个问题在限购令刚刚出台的时候十分凸显,很多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已经交付了购房款,但在最后的过户环节却遭遇了不可逾越的阻碍。来自河南的小王属于“北漂”一族,在北京打拼了三四年,也到了与女朋友谈婚论嫁的年纪,因此凑足了房款欲购买李某位于大兴区的一套70平米的房屋。双方在2009年9月15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小王在2009年10月1日前交付一半房款,李某在2009年10月8日前向小王交付钥匙,并协助小王办理过户手续后,小王向李某结清购房尾款。事情一开始很顺利,但就在李某交付钥匙将要协助小王办理过户手续时,北京市出台了限制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限购令,而小王又不符合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硬性规定,由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只能解除合词。
政策方面要看是否能够转换调控方式。
限购令是针对个人,对国内公司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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