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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的商品房的时候,购房人必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陈先生于2008年12月17日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桐庐县江北杨梅山附近一套二手房,并通过房产中介代办相关手续。今年2月,陈先生收到通知,县财政有1860元购房补贴款返还给他,但由于当初购房时银行贷款的存折仍在房产中介手中,而1860元购房补贴款汇入的正是该存折,陈先生就向房产中介索要。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房产中介以陈某无权享有此款为由不予理睬。 “合同的补充条款写得清清楚楚:该房屋转让后所涉及的过户所需的……税费都包含在此房价内。”陈先生拿着合同与中介公司交涉了多次,但中介就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这笔补贴。 “这笔补贴款就是存在我贷款存折中的,当然是我的。”陈先生觉得非常想不通。房产中介指出此笔契税款是卖方承担的,这在当初交易时是明确的,并且也是陈某要求的。双方就补贴款归属问题争论不休,互不相让。 为此,桐庐县桐君工商所表示,按照房产新政,1860元购房补贴款是根据文件规定契税留县部分的返还。“政策规定在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个人享有政策优惠,陈先生合同上约定房屋转让总金额为135000元,根据补充条款中的条文,135000元的房价内已包含了税费,当然包括契税,这说明契税是陈某承担的,而非卖方(甲方)承担的,因此县财政的1860元购房补贴款应返还给陈先生。” 在工商介入此事协调后,最终房产中介当事人同意将1860元购房补贴款及陈某的存折返还给陈某。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一、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应主动向买卖双方宣讲有关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二、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费用的缴纳及政策优惠的受益方。
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形进行分析。 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除此之外,出卖人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那么,出卖人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买房人还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出卖人能够证明房屋是共有,那么合同不能履行是由出卖人过错造成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解除后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对买方的相关建议 (一)发生纠纷前对买方建议: 1、可以在合同中加重卖方的违约责任,使其不敢轻易反悔。 2、购房人在签了合同、付了定金或首付款之后,可以通过房屋所有权预先登记将房产证先期“预订”下来。五到十个工作日即可办妥。买卖双方除了身份证、房产证、网上签约的购房合同原件,还要带上双方关于预告登记约定的原件。 (二)发生纠纷后买方的应对措施: 1、找个专业的二手房纠纷律师,无论是在纠纷前的法律风险防范还是发生纠纷后的解决,都能给你宝贵的意见 2、先审查合同效力,如果可能存在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情况,积极准备应诉 3、如果合同有效且能继续履行,考虑自己的诉讼请求:是要房为目标还是不要房要赔偿 4、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购买新建的商品房的,购房人一般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相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已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河南驻马店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规定如下; 一、购房补贴 1、补贴对象和范围 凡本市域居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初始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首套住房根据购房人本人名下房产情况核定。购房人本人名下无房的,视为首套房。以市、县两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 2、购房补贴时间 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市域农民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优先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面积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定的面积为准。 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记载事项为准,身份证和户口本登记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民身份。 3、补贴标准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每套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5000元;购买90-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每套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12000元;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15000元。 二、契税补贴 1、补贴对象和范围为 凡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初始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房产契税补贴。 2、补贴时间 凡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2015年12月当月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可申请房产契税补贴。 3、补贴标准 缴纳契税新建商品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纳税人可申请财政补贴2000元;缴纳契税新建商品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上的,纳税人可申请财政补贴3000元。 注意: 《实施意见》规定,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凡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凡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 已享受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购房人(纳税人)申请办理退房(退税)手续时,必须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再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通常来说,居间合同都会约定过户的时间和条件,因此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判断,究竟是谁的原因导致未能过户。认定了责任后,受损失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主张赔偿。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国家按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的价格按一定比例向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者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谁买房谁交税,谁接受土地使用权谁交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题中购买商品住宅,购买人应当交纳的税金包括: 1、契税。 应交税款 = 成交价格 * 税率(3%—5%,由所在地确定执行的税率比例) 2、印花税。 应交税款 = 成交价格 * 0.05% + 5 其中,按“成交价格 * 0.05%”计算的部分为购房合同应交纳的印花税,另外的5元为领受房产证应交纳的印花税。 其他费用不属于税金,各地有所不同,无法详细告知。 建议,向开发商详细咨询预付的该些费用的详细构成。如有可能和必要,可要求开发商将这些事项约定计入合同之中。
新建房、二手房(存量成套房)买卖均要缴纳契税,买方缴纳,财政部门征收。
原则上是买房人支付
要交购房款 万分之二的印花税;1.5%契税;2%维修基金。后两项在拿到房子钥匙时才交的。
一、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应主动向买卖双方宣讲有关政策,规范交易行为;二、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费用的缴纳及政策优惠的受益方。
为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福山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凡烟台市农村户籍居民到福山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签订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含住房按揭贷款)的,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已缴纳房产契税的,可再申请契税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契税补贴标准为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 农村居民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两级身份认定证明确认农民身份。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持上述认定资料、购房合同和发票(收据)、登记备案回执和契税完税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待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照结算金额向申请者银行卡上拨款。
契税由买受人负责,按3-4%征收,买受人是第一套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
1、开封市户口居民(不含兰考县)在市区(不含祥符区)购房,补贴缴纳契税金额一半,需本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办理; 2、开封籍农民(不含兰考县)在市区(不含祥符区)购房,在享受上述补贴基础上,并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6年7月31日将户口迁入市区的,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额外补贴100元,需本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外地户籍人口在市区(不含祥符区)购房者,一套补贴5000元,如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6年7月31日将户口迁入开封的,额外享受缴纳契税金额一半补贴,需本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4、政府主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含直系亲属),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除补贴契税一半金额外,一套补贴5000元,需本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需要的,如果是首套购买,需要提供家庭名下套数证明。如果符合首套政策就可以享受首套贷款的优惠政策。
虽然解除合同,但是中介还是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你好,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约定了定金的,违约一方应当承担“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如果协议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还必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你单方面毁约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br/>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还需要确认卖方产权的完整性,了解所购房有没有被抵押,以及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一般来说,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br/>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所以有关价格、房况等,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或自己委托机构来详细了解。在决定购买前,消费者应该仔细观察户型是否合理,各种管理是否到位,供电容量是否能够负荷空调等大型家电。查看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有的还应询问小区保安水平、物业管理费及收费标准如何。此外,消费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br/>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比判断二手房的价值。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br/>最后,提醒您,购买二手房时,不要轻信对方,一定要合法、彻底地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必须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过户手续,才算真正换了主人,其他任何单位的保证和公证都不算完成交易。
如果内容明确具体,并且合法,当然有效,例如符合房产买卖的基本条款,如双方姓名情况,房产情况,房产产权允许买卖,价款,付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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