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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试用期离职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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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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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办过录用吗?如果办过要办退工手续的。如果没办过,也不补办(可能社保会有空档),就当这份工作经历没发生过好了。 根据你的评论,公司没有办过录用。其他情况没说明,我假定签了劳动合同,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试用期,没有其他特殊规定。
   理论上发邮件和提交书面报告都可以。  但是出于方便证据保留的原因,常规的做法是书面通知,通知离职具体时间,要求HR部门到时办手续,注意署名和时间(离职信的格式你可以到网上搜)。
   没办过录用,一般就算了,几乎没人要求先录用再退工的。这样,离职手续就是内部的,工作交接、文件物品的交接、工资的结算等。

2019-06-01

228 0

上楼.你说录用不是废话么?不录用的话则么可能被公司就职呢?一般在试用期间要办离职是不用什么手续的.

2019-06-01

240 0

    徐小姐2004年3月在某私营企业找到一份工作,签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做了3个月,老板以完不成定额指标为由将其辞退。徐小姐提出异议,老板说试用期内,想叫你走人,就可以走人。
  徐小姐在电话中诉说,难道老板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雇员工吗?我是否可以要求老板给予经济补偿呢?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南南对读者提出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  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自己主动离职只要提前一天和人事部的负责人说一下,然后拿回自己的东西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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