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排排自己最有爱和最讨厌的三国人物啊
刘备还要加上一个:自己跑路不顾妻儿朋友,的吃人肉吃得理所当然等罪行。
处处是面具,时时有虚伪,作者与作者笔下的人物一起竞相恶心,终于成就了这部经典名著的经典虚伪。 1、一泡精液奠定的忠义 说到忠义,曹操历来是不算的,罗贯中也是忠实地遵循着这一原则,详尽地描述了曹操胁迫皇帝、诛杀皇后、皇子以及大批的皇亲国戚的斑斑劣迹,可以说已经是打上了大逆不道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了。 曹操在书中自然 还是要装成一副匡扶朝廷的伟大样子,但这样的装佯技巧在罗贯中笔下以及读者眼却幼稚得可笑。但是在前面我已说过“反衬”和“烘托”两个手法,罗贯中自然是用得是得心应手,曹操的奸恶永远都是用来反衬、烘托刘备的忠义的。...全部
刘备还要加上一个:自己跑路不顾妻儿朋友,的吃人肉吃得理所当然等罪行。
处处是面具,时时有虚伪,作者与作者笔下的人物一起竞相恶心,终于成就了这部经典名著的经典虚伪。
1、一泡精液奠定的忠义 说到忠义,曹操历来是不算的,罗贯中也是忠实地遵循着这一原则,详尽地描述了曹操胁迫皇帝、诛杀皇后、皇子以及大批的皇亲国戚的斑斑劣迹,可以说已经是打上了大逆不道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了。
曹操在书中自然 还是要装成一副匡扶朝廷的伟大样子,但这样的装佯技巧在罗贯中笔下以及读者眼却幼稚得可笑。但是在前面我已说过“反衬”和“烘托”两个手法,罗贯中自然是用得是得心应手,曹操的奸恶永远都是用来反衬、烘托刘备的忠义的。
至于曹操幼稚的装佯技巧反衬、烘托的对象自然也不用说。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但是在我看来,对于刘备,只需知面就可以知心了。书中第一回这样描述刘备的外表:“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图脂”。
看看这是一副什么尊容?“两耳垂肩”--猪,还是大象?“双手过膝”--恐怕也只有长臂猿才能与此媲美了。“目能自顾其耳”--鸟,还是鸟人? “面如冠玉,唇若图脂”--说轻了是奶油小生,说重了就是阴阳人。
我实在想象不出这么样子的一个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总之不是人了,连禽兽都不如了,要这种“东西”忠义,那只有让罗贯中和刘备一起虚伪、一起装佯了! 再看刘备,罗贯中为了塑造一个仁德之君的形象,极力包装刘备,包括包装他的杀人,但他的这种包装更让我觉得刘备的恶心。
第四十一回,曹军进兵樊城,刘备依孔明计决定撤退,但刘备却又说:“奈百姓相随许久,安忍弃之?”大战在即,大规模的厮杀不可避免,一个真正爱民的统军者,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避免或减少战火波及百姓,而不是说出“奈百姓相随许久,安忍弃之?”的屁话!明白人都知道,让百姓随军,将导致大量百姓死于乱兵之中。
当初,国民党军队进攻延安,以共产党军队与百姓的鱼水情深,***也没有说出“奈百姓相随许久,安忍弃之?”这样的话。难道刘备是愚蠢么?不,一个白手起家的篾匠能够成为一个割据一方的君王,恐怕不会愚蠢。
难道刘备真是爱民至极而一时糊涂么?不,爱民的话他就不会把百姓带上战场,就不会把百姓往死路上带。那是为什么?我想,可以从第三十八回诸葛亮于茅庐之中给刘备的那一席话中看出一些端倪,--“将军欲成霸业,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和。
”刘备和其他对手相比,地盘、兵力都是弱势,怎么办?只有“占人和”,只有收买人心,这是他唯一能够立竿见影的行动。于是,让百姓随军的毒计就自然而然地酝酿出来了,却还冠冕堂皇地、一副悲天悯人地说是“安忍弃之”。
虽然这有军事上的风险,但是刘备作为一个政治投机者,自然明白巨大的收益总是伴随着风险的。罗贯中为了继续包装刘备,便又抬出了“民意”--“两县之民,齐声大呼曰:‘我等虽死,亦愿随使君!’”乱世之下,百姓渴望的是安定,渴望的是一个栖身之所,而不是什么仁德--况且还是朝不保夕的仁德,怎么可能会主动去“享受”这颠沛流离之苦、“陶醉”于做“肉盾”的快感呢?所以,这两县之民的齐声干嚎,与封建大臣们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一般,都是“君要臣说,臣不得不说”!刘备和罗贯中都是要让百姓生是刘备人,死是刘备鬼!因而,后面百姓就“即日号泣而行”,形成了“两岸哭声不绝”的场面。
刘备自己也在随后的表演中透露了一些实情,--“为吾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吾何生哉!”此话前半句倒是实话,后半句却是装佯。刘备也知为了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使百姓遭受颠沛流离是一场“大难”,但他却没有采取措施,因为他“安忍弃之”,只不过他“安忍”的是权力,而非百姓!刘备的一句“为吾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吾何生哉!”足可以超越曹操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境界了!因而,刘备投江也好,痛哭也罢,只是为了说明自己是仁德之君,以后都跟我混吧!至于那两县之民,刘备最后关头终究还是“弃之”了--连妻子都弃之了,刘备却没有了“何生哉”的感叹了,毕竟百姓的遭遇,那比得上“人心”啊!
虽没有动刀,却比动刀还厉害,杀了人还得个认德的好名声,真是一本万利!再者不携民他是否可以逃的掉?当然,一个人是能逃了,不过一个人逃了还有什么意义呢,好不容易攒了那么点实力了。
部队一起跑?往哪里跑呢?刘表?刘璋?孙权?千里大逃往啊!他能跑,手下呢?妻小呢?众将的家眷呢?7年的积累下累赘自是不少啊,所以另一个可能就是根本不是要携民渡江,而仅仅只是依靠群众的掩护暗护妻小而已,否则那个刘阿斗也就没的“此间乐,不思蜀”了。
杀人对于刘备并不算什么,刘备吃起人来也颇有享用野味之感。书中第十九回写到刘备逃难,遇猎户刘安,刘安为款待刘备,杀了自己的妻子给刘备当野味享用,刘备得知后仅是“不胜伤感,洒泪上马”。罗贯中在此是为了表现出刘备“得人心”,却以“吃人”表现“人心”,真是不寒而栗了!鲁迅先生说中国的吃人,何止是精神上的吃人,也有肉体上的吃肉--吃不出骨头,只吃出个“不胜感伤”!面对“仁义”的刘备,刘安竟然可以对相濡以沫的妻子痛下杀手,看来“仁义”二字真是“吃人”了!而刘备竟然也只是对这种凶残的行为“伤感”、“洒泪”,足见其是什么货色!禽兽而已!至于刘安,既然要孝敬刘备,大可以献出自己的皮肉--这样才可表示彻底的诚心,何故残杀妻子呢?看来刘安也未必心诚,他也是投机,认准了刘备定会发达,于是女人就该死了。
罗贯中到此仍觉得未能尽兴,又接着安排刘备将此事说与曹操,“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看来刘安赚了,一顿“野味”竟然赚了百两黄金,至于后来刘安是否得到了刘备长远的好处,罗贯中似乎忘记安排了,小人物总是被遗忘的,--从这点看,刘安杀妻当真只能算卖肉了。
不过,杀人吃肉能让“仁德者”感动,能得到“奸恶者”的奖励,看来“仁德者”与“奸恶者”是达成了共识的,他们都有吃人的本性与欲望,因此,罪恶成为了一座丰碑!我的脑海里突然显现出罗贯中挥笔到此的样子--必定是添了添嘴唇,咽了咽唾沫的,毕竟刘备只吃了刘安之妻肩膀上的肉,其他部位的却还是留存了没吃,可惜了,浪费了!这部经典流传至今,又让多少看客思索着这肉的去向,回味着这肉的味道,感叹着“可惜了,浪费了”! 罗贯中在书中不断地想极力表现刘备对汉朝皇室的忠诚,但实际在一开始,罗贯中就露出了马脚。
书中第一回写到:“玄德幼时,与乡中小儿戏于树下,曰:‘我为天子,当乘此车盖。’”由此看来,刘备自小就是天生“反骨”,就立下了“谋逆”的志向(实际按古法,他说出这句话已经是谋反了,该满门抄斩了)。
虽说刘备是所谓的汉室宗亲,但按正常的继承序列,轮几圈也都不会轮到他刘备,而他立志要当天子,就只有谋逆了。以至于他都想好了谋逆的方式--封禅,君不见他以他的两个儿子的名字言明了志向。 刘备实质性的谋逆共走了两大步: 第一步:称王。
书中第七十三回写群臣欲拥刘备为帝,刘备怕落个造反的罪名,坚决不受。最后,诸葛亮出了个折中的主意,让刘备称王,刘备动心了,却还是怕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又遮遮掩掩地说:“汝等虽欲尊吾为王,不得天子明诏,是僭也。
”这里刘备除了暗示需要一个合法的形式走走过场外,还表明称王不是他刘备想这么做,而是群臣“逼”的——看看,多无辜的样子!接着,诸葛亮出来圆场:“主公宜从权变,先进汉中王,然后表奏天子,未为迟也。
”这就是让刘备先斩后奏,先有既成事实、生米煮成熟饭,那后来的明诏也就不重要了——不管你天子同不同意,我都是汉中王了——真正的忠臣安敢如此?还是诸葛亮懂刘备的心思,于是刘备“再三推辞不过,只得依允”——多好的表演技艺啊。
虽然木已成舟,但是刘备这个好演员还是认真把戏演完,还真上了表章送往许都。但问题在于,这一动作还有意义么?表章本身根本已没有实际的意义了,——皇帝已为曹操所挟,表章也就到不了皇帝那里,即便到了皇帝手中,皇帝也做不了主了(一个连对自己都无法做主的傀儡还能为别人做主么?),这一点刘备是清楚的。
于是,有意义的就只有上表章这一行动本身了。
只要上了表章,刘备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世人,我刘备心里还是装着天子的,大臣们推我做个王我都不敢僭越自专,我是给天子上了表章的,只是因为曹操那奸贼把持朝政,所以表章没有批——这样一来,大家就只会批斗曹操挟持天子、把持朝政,而不是他刘备有没有称王的合法性了,他刘备就没有什么责任了,这种理直气壮的谋逆,真是一本万利!比起曹操粗鲁地逼迫皇帝封他为魏王真是不知高明了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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