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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中医药费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肇事者是否可以不承担

如题所述,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一儿童骨折住院治疗,儿童所在幼儿园办理过意外伤害保险,治疗费用部分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交通肇事赔偿中医药费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肇事者是否需要赔偿?法律有无相关规定?那位专家帮忙告知一下,不胜感激!!!

全部回答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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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残疾或死亡时,按合同规定由保险人给付伤残保险金与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1、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因此,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得到赔付是很正常的。 但因幼儿园为孩子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得到赔付,与肇事者交通肇事致孩子骨折所应承担的人身伤害赔偿,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并不因此而替代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若肇事者投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肇事者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否则,肇事者就只有自掏腰包了。 。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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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法》 第六十八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车辆方按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其购买了保险(交强险或者是三责险),由保险公司代为偿付。  而受害者在幼儿园办理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与其是不相冲突的,依法可以得到重复赔付。
   治疗费用部分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交通肇事赔偿中医药费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肇事者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你提供的事实,加上我陈述的理由,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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