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于慈善信息公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慈善法》第69条规定了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要求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 息发布服务。
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为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全面掌握慈善事业的基本情况。然而在实 践中,由于信息公开不完善,慈善数据统计存在诸多困难。比如湖南省就 曾提出,民政部门要全面、准确地对慈善数据进行统计和发布还有一些困 难,依法只能收集募捐方面的信息,收集捐赠方面的信息缺乏法律依据; 依法只能收集基金会、慈善会等社会组织的信息,教育、科技、卫生、...全部
《慈善法》第69条规定了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要求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 息发布服务。
首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为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全面掌握慈善事业的基本情况。然而在实 践中,由于信息公开不完善,慈善数据统计存在诸多困难。比如湖南省就 曾提出,民政部门要全面、准确地对慈善数据进行统计和发布还有一些困 难,依法只能收集募捐方面的信息,收集捐赠方面的信息缺乏法律依据; 依法只能收集基金会、慈善会等社会组织的信息,教育、科技、卫生、扶贫 等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难以全面掌握。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 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强化规范管理”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的基本原则之一,把“公开监督管理信息”作为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 动监督管理的手段之一,要求民政部门通过信息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慈善事业发展年度统计信息等。
因此,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 统计和发布机制,可以方便社会对慈善组织善款筹集、重大事项、财务报 表、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其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 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
通过信息平台公 开和发布慈善信息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所谓信息平台,就是信息的 数字化、网络化存在方式,可以理解为基于数字化网络运行的信息系 统,如互联网。具体到慈善领域,慈善信息平台是指为慈善组织服务,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慈善信息的网站。
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公示的效果 远好于在传统媒介公示,受众更多,影响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自2011 年以来我国频频发生的慈善问责事件,促使信息公开的阵地向互联网 转变,网络信息平台逐渐成为慈善透明的主要阵地。
通过监管部门指 定的媒体(包括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是证券信息公开的通行做法,可 以为慈善信息公开所借鉴。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不协调的 是,我国慈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为帮助小型慈善组织节省自 建网站的成本,也为了提高慈善信息平台的公信力,在现阶段由民政部 门统一信息平台仍然是必要的,既方便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信息,又可方 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
民政部门应及时公布的慈善信息。信息公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然 而,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在公开慈善信息方面却非常迟缓,甚至有的地方 公布的慈善组织年度报告长期不更新。这既有慈善组织不配合的问题, 也有监管部门不作为的问题。
因此,慈善法需要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做出 明确规定。关于“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 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曰 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们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公开慈善信息的时限应以此为准。
最后,《慈善法》第70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有关 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慈善信息具体内容,包括:(1)慈善组织登记事项;(2)慈善信托备案事项;(3)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 单;(4)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5)对慈 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6)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 信息;(7)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8)对慈善组 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 的其他信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