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赠与和遗赠我该如何选择?
如果我先与老人签了赠与合同,并且合同里面明确规定等老人过世后再办过户,这样可以吗?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 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成立。 赠与人应按约定将赠与物之所有权交付给受赠人,在赠与物为不动产时,还应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赠与合同可因撤...全部
如果我先与老人签了赠与合同,并且合同里面明确规定等老人过世后再办过户,这样可以吗?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
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成立。
赠与人应按约定将赠与物之所有权交付给受赠人,在赠与物为不动产时,还应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赠与合同可因撤销而终止。赠与的撤销有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之分。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行使,逾期则归于消灭。
(4)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此可见,如果老人在与你签订赠与合同之后,仅仅是将产权证书交与你,你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时,但没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虽然赠与合同是依法有效的,但在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如果老人的房产会被亲戚骗走,且实际履行完毕,或者老人将房产卖给他人,且他人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履行相关手续。
前者,可以用物权来对抗,后者可以善意取得来对抗。当然可以因老人主观原因导致履行不能为由,主张老人承担违约之责,但届时难免要随到一些社会舆论谴责。“如果等老人过世后再办过户”,正如北方狼所说:“这赠与合同的实质就遗嘱了。
那就直接办公证遗嘱就是了。到时凭死亡证明就可以输继承过户了。”介于你爸妈都已经八十多岁客观实际,给你透露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情况,务必请你不要介意哟。即:在先辈神智清楚时办理一个公正遗嘱,尔后根据赠予人的行为能力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再做一个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如果行为能力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自此时起该后顾之忧也就不存在了。
反之,受赠人当然要尊重先辈的权利,不得干涉他们的自由处分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