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深圳宝安区买了一个“小产权房”,房子为一栋12层共66户,l楼房是由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甲)买了村民的地皮,甲与乙丙丁联手把房子做起来(甲出地皮,乙丙丁出资),之后分房,我们就是从甲乙丙丁里面买来房子(通过律师事务所见证),56户房子已经全部售完,10套属于甲的拿来出租,甲找他的舅舅来管理,水电只有一个总表,总表开户人是其舅舅,其舅舅每月收取80元管理费,随意提高水电价格,更可恶的事收取的费用的去向(收支)从来不公布张贴,电梯3年来从未养护保养,楼顶蓄水池2年都未清洗!常年值班室没有人值班,导致财务频繁被盗,其舅舅动不动就拿“水电是我去弄的,价格由我定!我是帮我外甥看房,无权干涉他的费用流向,动不动就出言威胁业主停水停电”!简直是“蛮不讲理,无法无天”。
现已组建了业主代表9人(通过开会,超过业主总数的50%投票签名授权),我就是业主代表的其中一员;也动员了大部分业主缓交水电管理费,为我们与其舅舅谈判或解除他管理员的职位做一些准备! 作为我们业主代表肯定是不能让业主们过停水停电的生活的,所以请各位高手多多提供宝贵意见,告诉我们接下来该做哪些事,怎么做!该准备哪些资料,找哪些政府部门等~~ 特别声明:说风凉话的,说什么小产权房就是这样的,请闪开!我们这些人谁不知道住商品房好,更有保障啊。
,就是买不起那天价的商品房又受不了那租房房东的鸟气才走这条路的!。
一是表决权,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对大会讨论的事项享有表决权...
可以办理。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详细政策请咨询房管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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