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发票未到的材料已领用,实际到货价格与暂估价格不一致,如何处理?比如暂估价格为10元/公斤,领用10公斤,则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100元,下月收到发票发现实际价格为20元/公斤,那么如何处理?如果冲减上月的生产成本, 还有意义吗?因为上月的生产成本已经结转,计入上月损益了,探讨一下?
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不一致是正常的。1。先红字冲销上月暂估价格凭证(原样,但是红字)借:原材料 (红字100) 贷:应付账款-** (红字100) 2。按照发票实际价格做(不考虑进项税): 借:原材料 200 贷:应付账款-** 2003。
补上月少计的100元生产成本金额: 借: 生产成本 100 贷:原材...全部
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不一致是正常的。1。先红字冲销上月暂估价格凭证(原样,但是红字)借:原材料 (红字100) 贷:应付账款-** (红字100) 2。按照发票实际价格做(不考虑进项税): 借:原材料 200 贷:应付账款-** 2003。
补上月少计的100元生产成本金额: 借: 生产成本 100 贷:原材料 1004。如果上月已经销售结转,还要补记销售成本、利润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 生产成本 100 借:本年利润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收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