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举!为别人还是为自己?
最崇高的善举,只为别人,不为自己。
一心只想别人好,自己好坏无所谓。
不仅不图荣誉和潜在的名利,
连所谓的“心安理得”、“积德行善”、“好人有好报”的心思也没有。
但这太难太难,没几个人能做到。
其次就是真心为别人,也同时为自己。
为别人是出于真诚的关怀,对社会负有强烈的责任感,
与此同时,也觉得做善事对自己有益。
具体分析一下,
这“有益”一观念有几个精神层次,“高尚”度或有不同。
1、只是觉得能有荣誉感,令自己满足骄傲,对名声名望有益。
2、觉得能改善自己的社会群体关系,对获得良好的人缘有益。
3、感觉能够有益自己的心灵建设。
无论哪一种,或者三种态度兼有,应该说,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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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崇高的善举,只为别人,不为自己。
一心只想别人好,自己好坏无所谓。
不仅不图荣誉和潜在的名利,
连所谓的“心安理得”、“积德行善”、“好人有好报”的心思也没有。
但这太难太难,没几个人能做到。
其次就是真心为别人,也同时为自己。
为别人是出于真诚的关怀,对社会负有强烈的责任感,
与此同时,也觉得做善事对自己有益。
具体分析一下,
这“有益”一观念有几个精神层次,“高尚”度或有不同。
1、只是觉得能有荣誉感,令自己满足骄傲,对名声名望有益。
2、觉得能改善自己的社会群体关系,对获得良好的人缘有益。
3、感觉能够有益自己的心灵建设。
无论哪一种,或者三种态度兼有,应该说,还是好的,
因为毕竟他对人还是诚心的,做事也是诚心的,
且无巨大功利目的,还是很高尚的。
再次就是做善事的诚心不足,有明显的功利目的。
那样的人做善事纯粹为了自己,并非为他人。
但是,这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他虽然不诚心,且有功利目的,只是为己非为人,
但只要他的目的没有违法,没有昧着做人的基本良心道德,
只是象我刚才说的那几条,比如为了得到好名声,
或者再直接点,一些企业富豪,
得了好名声的目的也无非是希望自身企业成长,
产品好销,挣钱更多,获得社会支持,等等。
那我还是说,这样做善事仍是很好的,而且还真必须鼓励他们,让他们多做。
别管他到底是不是真心为了帮助别人,
反正他客观上是做了善事,帮了别人。
总比麻木不仁,什么善事都不做的富豪要好多了!
以上各种性质的善举,我们都要大力提倡。
除了自己切实去做力所能及的,有机会还得宣传。
不仅帮真心做的人宣传,也帮非诚心做的人宣传,甚至还帮自己宣传。
因为每一个善举,让它的曝光率越高,
就越有利于形成社会慈善观念的培养树立,发扬光大。
要是所有做慈善的人,捐了钱财也不说,也不留名,直接匿名打款去慈善帐号。
从个案来看,非常伟大崇高,是真的诚心帮人,毫不为己的雷锋。
但是,从宏观来看,那对社会的慈善事业发展是消极的。
尤其是当今的中国社会!
我们现在的社会,从富豪到平民百姓,在这方面做的并不大好,
要大家都做雷锋,大家也不干,没几个人肯干,干了也给人说傻。
而同时又没形成一个以多做、常做善事为荣的社会氛围,
既然如此,那在富豪中甚至百姓中,
形成一个谁做的多就NB,人家就欣羡赞赏的态度,
也未尝不是好事。
我在自己的生活中就这样,身边的朋友,尤其是有钱的朋友,
他们要是捐钱赈灾,救助别人,不遗余力,
我一定毫不吝惜地给予他们大拇指,非常赞赏,
即便他们未必很诚心,只是所谓想买名声或想NB一下。
但我发现,相当大部分的人,在做了数次且得到认可赞赏后,
他们也越来越诚心了,真的,做着做着就会令自己也改变的。
而自己就不用说了,不管自己有多少力,愿意出多少力,
尽自己“愿意”的范畴内的“最大”吧。
尽着尽着,自己的“愿意”范畴内“最大”也会加大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