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我是乙方(买方)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成交价是100万,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合同中条款中是这样写的, 由于他们产权存在问题,要交好多税费,事先卖方和中介都没告知,我现在去问他们都说开始不知道, 但我也不能吃这个亏, 我想既然合同中写了成交价,不是卖房净得,过户相关费用,费和税是二种概念,那就费用我来全交,税该他交的他们自己来交,不知道有没有对法律比较懂的,给个建议 问题关键在于:,这个相关费用包不包含卖方(甲方)该交的营业税和个税等税类, 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谢谢,分不够可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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