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统收到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后应该怎么处理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 科目。 如果是支持企业的研发或技术改造拨款,记入“专项应付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使用时从专项应付款中抵减,项目完成后根据行成的资产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如果多余的上交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余额,等等。 如果是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全部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 科目。
如果是支持企业的研发或技术改造拨款,记入“专项应付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使用时从专项应付款中抵减,项目完成后根据行成的资产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如果多余的上交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余额,等等。
如果是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可视拨款性质记入“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等。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 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 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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