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常德、武陵、鼎城因何得名
常德”,最早见于《老子》:“天下为溪,常德不离。”又见于西汉毛氏《诗·常武》序:“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焉。”北宋政和七年(1117),鼎州设常德军,后升为常德府。“常德”之名沿袭至今。
。 常德历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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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以前]
楚顷襄王22年(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城以守。 常德有城,自此开始。
秦代,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黔中郡辖索县(现汉寿县)、临沅县、慈姑县(现慈利县...全部
常德”,最早见于《老子》:“天下为溪,常德不离。”又见于西汉毛氏《诗·常武》序:“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焉。”北宋政和七年(1117),鼎州设常德军,后升为常德府。“常德”之名沿袭至今。
。
常德历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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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以前]
楚顷襄王22年(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城以守。
常德有城,自此开始。
秦代,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黔中郡辖索县(现汉寿县)、临沅县、慈姑县(现慈利县)和现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及湖北省、贵州省部分区域。行政长官为郡守。
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
后武陵郡改为义陵郡,郡治义陵(今淑浦县)。东汉光武帝恢复武陵郡,建武26年(公元50年)郡治又迁往临沅县。顺帝阳嘉3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现鼎城区断港头城址村)。至东汉末,武陵郡辖潺陵县、作唐县、零阳县、充县、临沅县、沅南县、汉寿县和现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及湖北省、贵州省部分区域。
三国时,常德市归吴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
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武陵郡辖临沅县、沅南县、龙阳县、汉寿县和现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及贵州省部分区域,郡治临沅县;天门郡辖零阳县、澧阳县、充县、娄中县和现张家界市及湖北省部分区域,郡治零阳县(今慈利县);南平郡辖潺陵县、原作唐县和现岳阳市及湖北省部分区域,郡治江安县(现湖北省公安县)。
隋文帝开皇9年(公元589年),武陵郡改为蒿州、澧州改为松州,后又改蒿州为朗州,松州称澧州。行政长官为知州。隋炀帝时,将州改为郡,朗州称武陵郡,澧州为澧阳郡。同时撤消石门郡,设立石门县;撤消南平、南义阳两郡,并入潺陵县。
至此,武陵郡辖武陵、龙阳两县,澧阳郡辖石门、慈利、澧阳、潺陵、安乡、崇义六县。
唐代,改武陵、澧阳两郡为武陵、澧州,礼数江南西道。后复为武陵、澧阳两郡。五代时又复置朗州和澧州。从唐代起,常德县下设乡、里、村。
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7年(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quot;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
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其行政机关为府署,行政长官为知府。北宋王安石变法后县下改为保甲制。
元代,将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道。
七行政机关给总管府,行政长官称总管。
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洪武9年(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明初,县下初行里甲制,后改为保甲制。
清代雍正7年(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清代,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清末,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县级行政机关在清中叶一般统称县署,清后期改称县知事公署。
县以下机构,设保甲与里甲并行与基层。
[2、中华民国]
民国初,常德市仍分属常德府、直隶澧州,设府署、州署,辖区同清末。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根据国民政府中央临时大总统令,各府、厅、州、县长官一律改为知事。
民国3年(1914年),湖南省政府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岳常澧道改为武陵道,原常德府、直隶澧州各县由武陵道直辖,道治常德。
民国11年(公元1922年),湖南省撤消"道"制,仅存省与县两级,常德各县直属省管辖。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县下设区、村、里、闾、邻等组织。次年,县行政厅改为县政府。民国19年(公元1930年),原村、里改为乡、镇。
民国24年(公元1935年),国民政府以"整饬吏治、绥靖地方及增进行政效率"为名,在沅陵县设立湘西绥靖处,19个县为绥靖县,并将七划为五各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专员兼任驻地县长。
慈利、石门、大庸三县属第一区。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国民政府重新划定行政督察专员区,正式设立专员公署,绥靖范围扩大到25个县,行政督察区增加到9个,石门、临澧、澧县划在第二区。民国26年(公元1937年)湖南省普遍设立行政督察区,第二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沅江、汉寿、澧县、临澧、石门、慈利、桃源等11个县,专员公署治所由慈利县迁往常德县。
民国28年,第二区各县乡下设保,保下设甲。
民国29年,湖南省调整行政区划,行政督察区也次序也有变更,原第二区改为第四区。民国37年11月,第四区从常德迁往澧县,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也称常澧区专员公署。
[3、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6月初,冀南南下支队在中共湖南省委领导下,在河南开封组建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及所属各县市工作班子。7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3兵团147师439团解放常德城。
各县先后于7月中旬至8月初获得解放。8月4日,南下途中组建的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及全体工作人员抵达常德城,其最高行政领导称专员。常澧专署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澧县、临澧、慈利、桃源9县。
8月中旬,县市工作班子先后抵达各县,相继成立人民政府,并分别于8月5日和8月15日建立常德市、津市市,成立人民政府。8月28日,常澧区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常德专署)"。
9月上旬,各县成立县属区人民政府。11月26日,津市市改为县辖市镇,隶属澧县,但市级体制未变。1950年1月17日,常德市改由常德县领导,但市级未变。7月,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常德市、津市镇为专辖市。
11月,各县市陆续取消保甲,废除旧乡,并将旧乡划小,建立新乡(镇)人民政府,在乡下建村。
1952年,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又称"湖南省人民政府专员公署"。9月10日,津市市撤消,改由澧县管辖的区级津市镇,但市级体制未变。
11月13日,政务院140号文件批准,益阳专区撤消,益阳市及益阳、汉寿、沅江、安化、桃江五县划归常德专区。至此,常德专区辖常德、华容、南县、安乡、澧县、临澧、慈利、桃源、益阳、汉寿、沅江、安化、桃江14个县和常德、益阳、津市三市(镇)。
1953年4月,经政务院批准,常德、益阳两市改为省辖市。6月,省人民政府又授权常德专署领导常德、益阳两市。9月,津市镇改为省辖市,省人民政府授权常德专署领导。1954年,各县属区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称区公所。
1955年2月16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已改为省人民委员会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德区专员公署改为湖南省常德专员公署。随后,各县市人民政府、县辖乡镇人民政府都改为人民委员会。1956年,各县撤消区的建制。
这年,常德市在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1958年9月,常德专区各乡镇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公社以下设立生产大队、生产队。1959年3月,常德、益阳、津市三市分别划归常德县、益阳县、澧县领导,但市级体制未变。
1961年7月,常德、益阳、津市三市又划归常德专署领导。同年,人民公社规模普遍划小,在常德、桃源、石门、慈利、汉寿、益阳、沅江、安化10县恢复农村区建制。
1962年12月30日,国务院424号文件批准,恢复益阳专区,益阳市及益阳、桃江、南县、沅江、华容、安化六县划归益阳专署管辖。
1963年5月,津市市改为澧县津市镇,由常德专署和澧县双重领导。
1966年3月,常德专区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代替常德专署行使职权。4月10日,专区生产领导小组撤消,成立常德专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11月,其名称改为常德地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1968年2月28日,常德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行使原专署职权。3月至9月,各县(市)先后以及各区、公社(镇)、街道办事处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人民委员会。
1979年3月24日,常德革命委员会撤消,成立常德地区行政公署。行署领导也称专员。1979年12月19日,津市市恢复,由常德行署领导。
1979年11月至1980年12月,各县(市)撤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县(市)人民政府。
1984年,各县(市)以社建乡,设立乡人民政府。
1988年元月,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文件批准,撤消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4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函[1988]22号文件通知,撤消常德地区和常德县,设两区,原常德市改为武陵区,原常德县改为鼎城区,两区行政区域不变,津市市为省辖县级市,省政府委托常德市代管。
6月20日至24日,常德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常德市人民政府,选出正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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