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也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核心内容出发的。 消费者通过检举、控告、批 评、建议等方式对经营者提出监督后,与分散的消费者相对立的对之如何处理, 消费者一般无论从时间上、精力上还是财力上,都难与之相抗衡。毕竟没有专职 的消费者,却有高度组织化,掌握科学技术的经营者。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之后,找经营者理论的人可能已经不多,在与经营者进行数次直接交涉无效之 后,能够有时间、精力和勇气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也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核心内容出发的。
消费者通过检举、控告、批 评、建议等方式对经营者提出监督后,与分散的消费者相对立的对之如何处理, 消费者一般无论从时间上、精力上还是财力上,都难与之相抗衡。毕竟没有专职 的消费者,却有高度组织化,掌握科学技术的经营者。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之后,找经营者理论的人可能已经不多,在与经营者进行数次直接交涉无效之 后,能够有时间、精力和勇气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数就 更少之又少。所以,有一部分甚至是相当一部分的消费者在权益遭受侵犯后,采 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即使在消费者行使其监督权的时候,因为消费者既不是经营 者的顶头上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又人单力孤,利用大众传播媒 介对侵犯自己权益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和批评,也往往因为其意见、遭遇不具有典 型社会意义而难以如愿。
所以分散的消费者个体虽然可以向有关部门、有关新闻 媒介反映自己的意见和问题,但能够真正引起重视的,毕竟还是少数。所以,经 营者对消费者的监督抱无所谓的态度就不奇怪了,因而也使对经营者这一最为直 接和经常的监督形式在真正得以实现时要受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对于经营者而言,把接受消费者监督作为其一项法定义务固定下来,对于经 营者而言也并非绝无益处,动辄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冷嘲热讽或者充耳不 闻,视而不见,不是一个理智的经营者的行为。倾听最直接的用户的反映,视消 费者为良师益友,对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努力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会使自身在社会上赢得更多的信赖与较好 的商誉,使自己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并且,对于经营者而言,听取消费者意 见,接受消费者监督,所花费的成本并非很高昂,设立意见箱、意见簿,派人处 理消费者的投诉,对于经营者而言,并不是没有能力办到。
成本不高而收益不 小,何乐而不为。
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对经营者的监督,也可以提高自己本身的素质,对商 品的知识,经营方式及市场结构等能够有相应的提高和增强。经营者这一法定义 务的真正履行,将是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能带来益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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