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法制建设在玉溪的作用
近年来,玉溪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紧扣“为大局的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寻找效率、质量、效果统一的新途径,以既判力、执行力、凝聚力“三力”建设为突破口,以确保“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为落脚点,以“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强素质,抓效率、求公正,抓典型、树形象,抓创新、促发展”工作思路为总揽,在“真、勤、实、公、俭”五个字上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加强自身职能建设,各项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为玉溪的社会稳定和谐、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09年来共受到国家级表彰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人;省级表彰先进集体9个,记集体二等功1个,...全部
近年来,玉溪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紧扣“为大局的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寻找效率、质量、效果统一的新途径,以既判力、执行力、凝聚力“三力”建设为突破口,以确保“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为落脚点,以“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强素质,抓效率、求公正,抓典型、树形象,抓创新、促发展”工作思路为总揽,在“真、勤、实、公、俭”五个字上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加强自身职能建设,各项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为玉溪的社会稳定和谐、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09年来共受到国家级表彰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人;省级表彰先进集体9个,记集体二等功1个,先进个人5人。
一、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全市法院紧密联系玉溪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大局,有效保障玉溪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等刑事犯罪活动,通过打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严格依法审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阳宗海砷污染”刑事案,师小丽等56名被告人特大拐卖儿童案,江川金店抢劫杀人案、通海宋泽刚灭门杀人案等案件。
加强民商事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集团性纠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涉农和群体性案件;突出加强涉及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农民工追索工资等案件的审理。
以良好的审判机制、公信的审判效果,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目标,促进玉溪的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发展。
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有力促进官民和谐。
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对计划生育、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积极探索研究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协调化解机制,重视加强与政府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加大对涉及人身权等敏感性案件及信访、群体性案件的协调力度,注重官民和谐,有效化解政群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巩固“清积”成果。2009年,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全力投入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清积”目标任务,并在认真总结“清积”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争创活动,确保新收案件不留或少留积案。
深入推行已经建立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救助机制、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和执行结案标准,着力提高同步执行率,做到案结事了。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全市法院已把执行救助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把各综治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和应急执行小组,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加强执行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率、实际到位率、恢复执行率等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有序状态。
坚持能动和谐司法,强化诉讼调解职能。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则贯,理顺诉讼中调和判的关系,尽量多调少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全面加强各个审判领域的诉讼调解工作,把全面调解、全员调解、全程调解“三全”理念,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
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二是完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案件调解率、和解撤诉率、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案结事了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体系,作为评价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法官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
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全面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完成了“便民无障碍诉讼通道”建设,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为当事人创造轻松舒适诉讼环境,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在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诉讼救助力度,努力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打得赢官司。畅通信访申诉渠道,认真破解涉诉信访难题,落实首访负责制,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及时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核查涉诉信访积案底数184件,并及时确定责任主体,依法规范审查程序,完善案件终结制度,落实分层责任体系,确保完成清理任务的目标。
二、着力拓展司法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内管外联,推动管理创新。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在着力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主动拓展延伸审判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在社会管理创新建设中发挥人民法院的积极作用。
强化内部审判管理,扎实开展“管理年”活动。审判管理也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发生后,为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优化玉溪旅游业发展的司法环境,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继玉溪中院之后,澄江、通海、江川、红塔区、华宁5个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正式启动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专业性环境司法保护新机制。
细化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标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切实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警注重审判质量、追求案结事了的意识。强化均衡结案观念,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
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完善以小额案件速裁为重点的繁简分流机制,努力形成更加科学的审判、执行管理制度。
以开展人民法庭专题研讨为动力,通过调研提出了今后全面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根据省高院“将支部建在法庭”的要求,通海法院的河西法庭、华宁法院的盘溪法庭先后建立党支部,新平法院的戛洒法庭建立了党小组,基层基础政权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针对湖南永州发生的枪杀法院干警特大恶性事件,全面加强全市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购置安装了11道安检门,更新升级了监控设备,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机关安全保卫、岗位练兵、警力调配、值庭值班、协助执行等工作制度,确保法院干警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法院各项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根据省高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玉溪实际,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大投入,今年年底前,全市法院将完成与省高院的“三级联网工作”,为规范审判管理提供智能支持。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合法,杜绝各种财务违法违纪事件,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经得起财政、审计及上级法院的检查和监督。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发挥司法职能,主动拓展延伸审判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扎实做好圆桌审判、教育帮教等工作,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积极开展减刑假释公开听证,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审判信息调研工作力度,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建议市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一府两院”联席会议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由市人民政府主动邀请法检领导班子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在玉溪尚属首次,方式新颖,为法院与政府相互交流、沟通情况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建立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政府、行政执法机关提供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建立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交流机制,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与水平。
加强对环境执法的监督、指导和调研力度,玉溪中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为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环境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相关问题释明和法律依据汇集》,为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正、高效行使职权提供了便利。
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将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时间前移,利用司法的指引功能,促进社会管理。
玉溪中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建立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行政调解与法院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目前已会签发文形成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速裁”、“速调”机制,与司法局、劳动局、工会妇联和社区等部门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做好延伸与对接,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三、努力夯实队伍基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近年以来,玉溪市法院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价值理念,以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目标,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党建工作,凝聚团队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加强全市法院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班子成员讲团结、讲大局,做到通气不赌气、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提倡班子成员当面讲真话、办实事,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服从、私下里违背等有损形象的行为,全力打造“阳光班子”,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增强广大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严格组织纪律,发扬党内民主,真正做到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先进旗帜,带领广大干警克服各种困难,在抓好执法办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紧紧抓住公正廉洁执法这一关键,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在全院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司法作风大检查,在“真、勤、实、公、俭”五个字上下功夫,认真排查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作风监督管理,着力解决部分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纪律松散、敬业精神不强、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教育引导干警反对任何形式主义、萎靡不振、浮夸虚伪、私欲横流、铺张浪费,做到真信、真学、真用,坚持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工作,做到为人踏实、朴实、老实,做到公而忘私、心底无私,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从而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增进对群众的感情,促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公信和法院良好形象。
积极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和市委巡视组的巡查巡视工作,重点解决全市法院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组织纪律作风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讲究司法礼仪,弘扬司法文明,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创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创新法官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庭审观摩、理论研讨等活动,倡导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着力提高法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组织全市法院正科级以上审判员共117人分两批赴北京大学进行综合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来院授课,提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线。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促进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自律。
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和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司法回避制度,及时制定出台了严格禁止本院离任法官、在职干警亲属到本院审理的案件中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法官队伍清廉如水,执法如山。
狠抓执行力建设,落实各项要求。在2009年安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玉溪中院提出了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建议,目的是通过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工作要求的效果,着力解决下级法院敷衍了事的不良工作作风,以此来解决落实上级法院工作目标要求和下级法院工作目标实现的一致性。
一是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解决干事创业精神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能力恐慌,遇事束手无策,办事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解决封闭保守,怕担风险的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敢冒敢闯、敢于突破的意识。四是解决部门利益至上、遇事推诿的问题,增强全局意识、整体意识,做到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谋发展,弹和弦、奏和乐、唱合唱,营造有利于形成发展合力的氛围。
四、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在2010年玉溪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上,玉溪中院又再次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了增强法院干警“凝聚力”的建议。着手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和爱护,力求在物质和精神上做到从优待警。
即从物质多做暧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事,在精神上学会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通过多方努力,给干警搭建一个舒心的工作平台,从而激发和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在争创活动中,注重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以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达到业务工作和创优活动两促进双丰收。
开展创先争优,争创成效明显。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玉溪中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并在争创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效果,有力推动的各项工作。到扶贫点调研送温暖,中院机关共组织5次捐款捐物活动,价值近20万元,在今年中秋及国庆期间,下拨4万元给扶贫点和稀有少数民族帮扶点。
开展“抗旱救灾共产党员先锋行动”,解决扶贫点群众和因病致困干警困难等实际问题。选拔了7名优秀干部任中层副职领导,充实和加强审判业务部门领导和组织力量,增强业务指导和指挥能力。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制定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研宣传能手等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重视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确定红塔区法院滕永金、中院民一庭黄延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中院民一庭,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新平县法院作为首批宣传推广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典型,组织专门力量,撰写事迹材料,大力宣传和表彰。
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全市法院致力于推进阳光司法,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民众监督。坚持每半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座谈听取意见;为便于了解法院工作,全市两级法院为人大、政协常委订送人民法院报153份和相关杂志180份。
坚持同级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做好陪审员的换届遴选、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核定量刑增减幅度,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组织开展司法宣传月活动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
加强文化建设,培植法院精神。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全市法院注重培养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文化引领、整体提升,从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以完善图书资料室、院史荣誉室、法官之家为载体,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致力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中院向全市法院发出倡议,倡导建立和培植法院精神,使其成为法官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此来沟通干警的思想,凝聚干警的信念,增进广大法官的认同,激发法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
同时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体文体活动,引导干警用高尚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实自己。市中院经常组织登山、骑行、游园等活动,元江法院坚持周五体育健身活动,峨山法院组织开展以励志进取、廉洁勤政为主题全院诗书画展,并向省委政法委及省高院选送多件作品参加评比,通海法院坚持推行建好一个法院网站、办好一个电视栏目、出好一本审判书刊的“三个一”文化建设工程。
精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引导干警用高尚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实自己,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关心理解干警,营造良好氛围。中院抓好立案大厅附属办公楼的建设,解决干警办公环境拥挤的现状;增添绿色草地停车场,解决干警停车拥挤问题;积极努力争取促成了干警住房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让干警尽心用心投入工作。
多年来,玉溪中院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因种种原因,处于停滞状态。经过新一届党组班子的不懈努力,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和组织部门的支持下,2010年来此项工作取得进展,于年初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了13名科级干部。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施行竞争上岗和组织考察补齐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副职空缺职位。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配合市、县区组织部门调整基层法院领导干部9人,配齐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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