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个人应当缴纳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由于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我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 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
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
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
所而在中国境内居...全部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由于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我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 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
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
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
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
居住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负担的部分,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是在
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 国境内连续居住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 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
薪金,也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所说的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
中国境内居住365天。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 累计不超过90天的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上述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上述日数,
包括个人出入中国国境的当曰。
临时来华人员的居住天数,应当自人境之日起计算,其离境之
日可以不计算在内。
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者在中国境外机构任
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计算其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时候, 出入中国国境的当日均按照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例1:中国公民李某受其所在公司委派,前往本公司驻法国的机
构工作,任职时间为2年。由于李某的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 然在中国境内,并且他只是为了履行职务才在法国居住,任期届满 以后返回中国,所以,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李某在法国居住期间
仍然属于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都应当依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2:英国教授亨利应中国某大学聘请,来华任教1年。在此
期间,他因出差和休假先后两次离开中国,时间分别为15天和30 天。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亨利两次离开中国都属于临时离境,而 且每次离境的时间都不超过30天,两次离境的时间累计也不超过
90天,所以,在计算其在华居住时间的时候不能扣除其两次离境的 天数。
由于亨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华居住已经满1年,所以成为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例3:美国人约翰受其所在公司委派,来本公司驻华的机构工
作,任职时间为5年,5年以内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在任期之内, 约翰将自己在美国拥有的一栋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取得一笔租金收 入。
由于约翰在中国任职,并连续居住满5年,已经成为中国个人
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按照中国税法的一般规定,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境外的所得都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按照中国税 法的优惠规定,约翰所取得的这笔财产租赁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
外的所得,而且不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个人支付的,所以,可以免予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4:德国人马克受其所在公司委派,来华从事一项大型设备的
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50天,其间的工资由其所在的德国公司 支付。马克在华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按照中国税法的一般规定,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由
于马克在华停留时间没有超过90天,而且其工资是由中国境外的德 国公司支付并负担的,按照中国税法的优惠规定,马克的这笔工资 所得可以免予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