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什么样的建设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应该注意以下几个 方面:
(1) 布局。原则上一个乡(镇)应建立一所规模适中、基
本满足当地实际需要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也可以根据当地 实际,由县级人民政府兴办服务全县或部分乡(镇)的服务机 构。
具体地点原则上应临近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或集中居
住区,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卫生,并尽量靠近医疗卫生、体育 健身、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2) 建筑。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各类建筑应当根据老年
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需要进行设计,宜为砖混结构的 平房院落或三层以下楼房,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 台阶、楼梯、扶手等设计要考虑供养对象生活安全的需要,并
且不得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建筑、装 饰材料。
(3) 规模。每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 40张,具有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居住用房和辅助用房。居 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宜小于1〇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
应小于5平方米。
辅助用房要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 室、活动室、医疗室、浴室和公厕等,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建
设用于康体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室,配备必要的农 副业生产基地。
(4) 设备。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做到“四通”,即通电、通
水、通路、通电话,配备必要的膳食制作、文体娱乐、医疗卫 生、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严寒和寒冷地区应当配备 供暖设备,炎热地区应当配备降温设备。
居住用房要配备床、桌、椅、柜、被裤等生活必备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