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工商需要年检吗
第一、执照年检提交材料 (一)公司法人 1、《公司年检报告书》一份;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已经备案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再提供)。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份;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全部
第一、执照年检提交材料 (一)公司法人 1、《公司年检报告书》一份;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已经备案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再提供)。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份;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非公司企业法人有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已经备案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再提供)。
(三)非公司法人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1、《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一份;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隶属机构印章。
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说明 1。 年检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 (二)、批准成立文件或证书: a、机关:“三定”文件(编委)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任职令复印件一份; b、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社会团体:社团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工会: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其他单位: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要求图像清晰) 2。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含一年)不在年检范围之内,到期只需更换新证。 3。 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时间在1—3月份的,营业执照的有效年检,以上年次年检为准。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时间在4—12月份的,营业执照的有效年检,以本年次年检为准。 第三:税务登记证不用年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