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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要交钱妈?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要交钱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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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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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为了结婚盖房,向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经过申请、审批和公示等诸多流程和环节之后,村民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一块宅基地。婚期即至,紧组织人手开始了盖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解决结婚住房这个燃眉之急。
  这个 时候有人说,在宅基地上建房还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费用。  这下子犯愁了,本来光是筹备结婚就花光了家里多年的积蓄,盖房子需要的人工、建 筑材料等更让他家捉襟见肘。如果现在盖房子还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费用,那无 异于是雪上加霜。
  和宅基地无偿取得制度一样,村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也不需要 向国家支付费用。 早在1993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涉及农 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就已经规定取消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至 此,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只需要交纳5元《乡镇规划用地许可证》的工本费。 当然,如果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当依法交缴耕地占用补偿税,除此之外不需要交 缴其他费用。与此相对应的,各地也出台了各种政策与规定规范和制裁申请宅基 地的乱收费行为。
  比如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 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人民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农村村民建住宅 用地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符合规定的农村村民个人建 住宅,每户应缴纳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5元/户、特制证书20元/户),并按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耕地占用税的征、免手续;涉及占用耕 地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住宅村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补充 耕地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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