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执行遗嘱?由什么人负责执行?
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
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
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 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 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传;
3。 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
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赞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 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什么《继承法》要规定法定...全部
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
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
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 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 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传;
3。 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
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赞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 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什么《继承法》要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作为遗 嘱执行人?这是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在一 般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 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 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 的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 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 讼活动。
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 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 销遗嘱执行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