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社保办理跟用居住证办理的手续有什
首先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看办事流程和下载所需表格
先你要确定你家公司已经在你所在的区域的社保局办理了社保(是公司的),如果有那就按公司的编号和密码进入到你公司的社保网(你公司应该有个专人负责)把你以前的社保电脑号调进你公司就可以调入了,三天左右生效,,,如果是要参保,那你就让他把社保回折照好和身份复印件给公司负责跟进的人,然后他在网上申报,三天左右就可以再上你公司的网去打单,然后就把单和回折那去你 那个区的社保局去办理,卡一个月能拿,,但从你申报社保局三天受理后就算是已经买社保咯,,卡比较久拿到的,,如果你想知道多点可以到社保局问,,我是负责公司的,,也是跑出经验来的哈哈 ,...全部
首先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看办事流程和下载所需表格
先你要确定你家公司已经在你所在的区域的社保局办理了社保(是公司的),如果有那就按公司的编号和密码进入到你公司的社保网(你公司应该有个专人负责)把你以前的社保电脑号调进你公司就可以调入了,三天左右生效,,,如果是要参保,那你就让他把社保回折照好和身份复印件给公司负责跟进的人,然后他在网上申报,三天左右就可以再上你公司的网去打单,然后就把单和回折那去你 那个区的社保局去办理,卡一个月能拿,,但从你申报社保局三天受理后就算是已经买社保咯,,卡比较久拿到的,,如果你想知道多点可以到社保局问,,我是负责公司的,,也是跑出经验来的哈哈 ,,哦对了忘记告诉你,如果是你公司还没申请社保,那你就把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啊,,所有的证件包括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拿到你所在区的社保局去开个你公司的社保吧,,,去了就有专人告诉你
补充: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八条;
(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10月2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十七条。
条件
所有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后90日内,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开户银行印鉴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1份);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五)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区社保分局、各社保管理站。
程 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社保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三)审查批准。
时 限
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确认的,当月进行登记;当月16号后申请的,次月进行登记。
因为居住证目前在国内尚未普及,居住证制度国家也没有出台规范的居住证办理程序,故此仅是选取部分城市居住证办理流程进行详细阐明。
其他地方城市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居住证办理流程也可谓大同小异,可参考借鉴以下内容。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初审
标准:
(一)属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时 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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