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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出了工伤现在在治疗区间厂方现在要求我们签劳动合同我们能签吗?

厂方说是要去报工伤险和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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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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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方办的事应该厂方办,该你办的事你去办。工伤还有一个情况是,若在单位工伤,全由单位负责,或在下班回家途中负伤,还得由造事者负责,当然得有人证明还得有交警事故处理意见书作旁证。

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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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工伤之后,要看用人单位是不是给工伤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果缴纳了,那么一切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那么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时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补缴社会保险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负担,在补缴的环节中,要有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真的没有合同,我建议您不要补签,因为如果签订了,证明要按照合同履行,那么在不懂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待遇不能得到保证。
    如果不签订,那么可以按照不签订劳动合同满足半年申请一年补偿的理由,向用人单位进行投诉,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全额赔偿。但这种途径要劳费工伤职工家属的好多精力。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和工伤保险科进行咨询。
  仅供参考。而且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是补缴不补支的,也就是说,您妹妹工伤之前的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在补缴保险之前的发生的医疗治疗费用是不能补支的。  只能为今后工伤保险的康复、定级等方面进行界定。
  所以还是要问清楚相关部门再办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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