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租房合同甲方:某某乙方:某某 为了诚信合作,经双方协商同意,拟定以下协议:1,甲方将两个门面及与之相连的两间房屋共四间,共7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2,乙方需提前交清每年房租,房租前两年每年一万元整,以后每年一万一千元整。只要乙方继续租以上门面及房屋,不管时间长短,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如装修,不得破坏甲方房屋结构,装修费自己承担,租房期间门面的卷闸门归甲方维护或更换,乙方有权转让,转租及变更经营类别。如甲方在租房期间违约需赔偿乙方装修费及经营损失。4,如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战争。》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5,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为房主,租户,卫生局保存。
   可是这个合同对甲方没有益处啊,而且甲方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家啊,合同已经签字了。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18-01-24

35 0
该合同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只要不存在欺诈、乘人之危、胁迫等情况,就没有办法解除合同,除非是一方违约或双方合意解除。现在只能是要求对方一起对合同加以修改和完善,对未规定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