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经进帐,但是在进项税下个月才能抵扣的话,进项税金暂时先挂哪个科目?是“其他应收款-进项税”吗?
1、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相关科目
2、认证完抵扣联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会计制度中有说如果是你已经支付货款,可是未收到发票,无法抵扣税款时就
借: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相关科目
我认为现在税款抵扣必须通过验证,所以在你验证前都是属于无法抵扣税款的,所以可以借用这个分录,实际情况也是这样。
放到“其他应收款-进项税”从意义或实际情况上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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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外一个问题中的讨论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本人没有实务操作经验,所以我来是为了与诸位探讨,向大家学习的。 个人观点:属于可抵扣范围之内的进项税,虽不能在本月抵扣,也应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下核算。(理由待补)
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我们公司以前每个月都有这个情况,是关于水电费的,交水电费的是老总的亲戚,平时不太配合财务,总是月初二号才把发票给我们(我作为会计向老总反映了这个情况,老总把交水电费的臭骂了一顿后让他必须在28号前交发票到财务,否则罚款,现在已不存在这种情况了),但费用又必须做,我们所采用的方法同xuri的方法一模一样,走的待摊费用科目,他的分录写得很好,你完全可以采用该方法做帐.
两种办法: 1、先不要入账。待认证上后现入账。 2、已经入账,抵扣联又没有认证上,这种情况税务局不同意。但实际业务中经常发生,税务局也不是太计较。不过从下月开始你最好按第一种方式处理。这样没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