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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在部队献血了老家亲属可以享受什么优?

现役军人在部队献血了老家亲属可以享受什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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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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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经检验其血液不合格的,本人用血可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用血,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按下列规定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手续: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证)办理;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的,凭无偿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证)、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无偿献血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办理。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异地用血,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由用血者凭前欺规定的证件、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血收费单据到献血办办理报销手续。
     献血办与医疗机构之间应当定期结算。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用血互助制度。     有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不能出示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无偿献血证)或者所在单位的(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实际用血量向献血办或者其委托的医疗机构缴纳用血互助金。
     有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需要出示(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无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不能出示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无偿献血证)的,本人应当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用血互助金。
     用血互助金按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三倍计算。   第十八条 十八周岁以下、五十五周岁以上的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户9簿在就诊医疗机构用血,免交用血互助金。
    。

2014-01-03

103 0

应该和地方一样的,根据你献血的多少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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