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了是3年合同,还有1年半就要解约,房主提出要交付3个月的违约金,但是合同是只提到违约责任,没提到具体数目,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么?如果法庭解决,值当么?
1、违约金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约定条款,需要在合同里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是法定责任,只要有违约就要承担,不需要约定。 2、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没约定违约金,就用其他的形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最常见的是赔偿损失,就是你提前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个具体金额比较难确定,要由对方向法院证明他的损失与你...全部
1、违约金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约定条款,需要在合同里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是法定责任,只要有违约就要承担,不需要约定。 2、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没约定违约金,就用其他的形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最常见的是赔偿损失,就是你提前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这个具体金额比较难确定,要由对方向法院证明他的损失与你的违约有因果关系,还要证明具体金额。 3、通常是看租赁市场行情,假如他能把房屋用更高的价格出租给别人,那他不但没损失反而有赚,呵呵。
不过,他另行寻找承租人必然造成房屋有一段时间空置,这个损失你是应该赔的。 4、假如你搬走是因为对方违约而不得不搬走,或是因其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情势变更等原因,都不算你违约,适当补偿即可。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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