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未到期,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搬出房子,把房屋钥匙交给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合同补充协议说明双方同时寻找下位租房用户,中介先找到了下位客户并与之签约,但,以我违约的理由拒绝退回剩余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请问,中介一房重覆收房租,并不退押金,对这种行为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希望得朋友的帮助,讨回公道。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中介公司应该退还你剩余房租和押金。你可以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建委投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合同纠纷,应首先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主要看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按合同办理退押金你好!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违约金的性质是弥补违约损失,合同补充协议已经约定了弥补违约损失的方法,现在中...全部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中介公司应该退还你剩余房租和押金。你可以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建委投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合同纠纷,应首先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主要看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按合同办理退押金你好!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违约金的性质是弥补违约损失,合同补充协议已经约定了弥补违约损失的方法,现在中介公司已经不存在损失,应该退还你的剩余房租和押金。
应当根据合同进行处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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