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地下街商铺合同上写明,开发商代为出租三年,三年后交给买方自行出租,可三年过后,开发商说为了更好管理,仍由他们代为收租,并且当年房租仍维持去年价格,本人要求收回商铺自行出租,开发商要求在5月30日前商铺不能空闲,否则他们要怎么怎么样,请问他们有权利继续代为出租吗?有权利要求房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空置吗?房东担心自己出租后,他们会找各种借口找麻烦,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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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份合同如果是相互独立的,你的主张是没有问题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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