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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办车辆道路运输证?

哪里可以办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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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8

961 0

    需要年检,先年检再换证。 审验内容 1.经营业户《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效;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在《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内,所有证照的业户名称、注册地址等是否一致,原专业运输企业和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货运车辆《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是否为“货运”; 2.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否与车辆类型、核定吨位等相适应(如集装箱运输车辆额定吨位应大于等于20吨,冷藏车须在车身有固定冷冻机,搅拌车须在车身有固定搅拌设备等)。
     3.货运车辆是否按时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并进行检测,挂车(若未经汽车综合检测)是否在安检有效期内;《车辆技术档案》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冷藏货运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为二级车及以上,是否有有效的《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
   4.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否有效,是否已盖有车辆所属单位公章。   5.涉及大件运输的经营业户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的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 6.货运车辆是否有未处理的违法案件。
   7.货运车辆经营相关统计数据是否正确、按时报送。 8。对2010年6月1日之前打印的《道路运输证》(已盖有三年有效期章的)换发《道路运输证》。 9。换发2013年11月30日前到期的《经营许可证》,换发后有效期至2016年11月30日;换发原《经营许可证》含有“非专业”内容的《经营许可证》,换发后有效起讫日期不变。
     10。 已取得《经营许可证》,但目前尚无一辆货运车辆的,不予审验,《经营许可证》逾期,原许可予以注销。 审验须提供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一);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告知书》回执(须有签章)(见附件二); 3.《货物运输经营业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三); 4.货运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含反面检验记录)】复印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书中有内容部分均需复印); 5.货运车辆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的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和二级维护竣工合格证明,冷藏车辆还需有效的降温试验检测报告; 6.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代理证)》原件、《车辆技术档案》原件(应包含与《道路运输证》相同的车辆照片); 7.《经营许可证(副本)》【包括分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外省市(原专业运输)经营业户在沪设立的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与《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与货运车辆相适应的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原件上应盖有车辆所属单位公章)及《货运车辆驾驶员登记表》(见附件四); 10.《经营许可证》含“货物专用运输(包括:集装箱A、集装箱B、)”经营范围的需提交《集装箱运输车辆登记表》电子表(见附件五(1),附件五(2、3、4)交纸质表),直接在上海运管网站下载; 11.《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经营范围的需提交《冷藏运输车辆登记表》(见附件六),直接在上海运管网站下载; 12.涉及大件运输的还需提交《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外商投资(原专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单位应提交有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期限”等内容的交通(运输)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分公司应同时提交总公司的批文)及《外商投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换证审核表》一式三份,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七), 直接在上海运管网站下载;外商投资(原非专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单位,若继续需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填写好《立项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八), 直接在上海运管网站下载。
     材料要求: (1)审验表格填写应正确、齐全、字迹工整(最好能用电脑打印),复印材料清晰; (2)审验表格和材料复印件应真实、有效,并都应加盖单位公章。 审验注意事项: 1.审验应以经营业户为单位,所属分公司应随经营业户一同审验(分公司审验材料也应一并提供)。
     2.如有下列情况应纠正后再参加审验: (1)货运车辆单位经营许可证与工商执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单位名称、地址不一致或原专业运输企业和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货运车辆《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业”的,应到工商、公安车辆等相关管理机构办妥更正手续; (2)货运车辆有未处理违章违法记录的,应到市交通执法总队等相关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3)相关行业统计(集装箱运输、搬场运输、大件运输、货运出租等)报表有未交、漏交的,应补交齐全。
     3.未参加2011年度审验的应先书面说明未审原因并有今后遵守行业管理规定,接受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的承诺,经报审验负责人核准后才能参加本次审验。 4.《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B)”经营范围的经营业户,应审核“普通货运”的牵引车头数与挂车数比例,若:“普通货运”牵引车头数大于“普通货运”挂车数的,应由经营业户书面承诺,保证在明年6月30日前,或增加“普通货运”挂车数,或减少“普通货运”牵引车头数。
     5.审验通过后,市运管处所属的经营业户凭《审验通过联系单》到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换发新证。 6.兼有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应在货运车辆审验通过后,凭《货运车辆审验通过联系单》,再进行危险货运车辆审验。
   7.在审验期间,暂停办理新增车辆、车辆报废更新、车辆过户或转籍等手续,待审验通过后正常办理。   备注:楼主这是上海地区今年年检的流程和所需准备的材料。。以上回复和广州地区可能略有误差。
  

2014-12-18

932 0

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公安业务,具体哪个部门负责我们也不清楚

2014-12-18

930 0

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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