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2018-08-18 14:16:42
教师是幼儿的养护者。幼儿是发展中的个体。儿童早期身心发展水平较低,自主学习能力较弱,而在情绪情感上具有很强的依恋心理。儿童早期的依恋心理,要求教师不只是一位教学工作者,而且是幼儿的养护者。 “养护”不仅指对幼儿生理、生活上的照料,而且包含着对其良好情绪情感状态、健康人格、个性品质、社会性品质与行为等多方面心理发展予以积极的关注与...[展开]
教师是幼儿的养护者。幼儿是发展中的个体。儿童早期身心发展水平较低,自主学习能力较弱,而在情绪情感上具有很强的依恋心理。儿童早期的依恋心理,要求教师不只是一位教学工作者,而且是幼儿的养护者。
“养护”不仅指对幼儿生理、生活上的照料,而且包含着对其良好情绪情感状态、健康人格、个性品质、社会性品质与行为等多方面心理发展予以积极的关注与呵护。 为成为养护者,教师需要给予幼儿以鼓励、支持、宽容、理解、尊重。
“养护者”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教师是幼儿权利的保障者。儿童具有主动活动、学习与发展的能力,儿童的发展过程是其“内在潜力”得以不断展示的过程。因而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激发和促进儿童“内在潜力”的发现,并按其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主的发展。
幼儿园教师应努力成为儿童权利实现的保障者。
二是教师为幼儿发展创设适宜的气氛与环境。适宜的气氛与环境对儿童身心发展与儿童“内部潜能”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教师的职责是给儿童提供适宜的“有准备的环境”,这种环境不仅包括物质环境,如创造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提供有吸引力的、美的、适用的设备和用具等,而且包括对儿童心理健康发展而言更为重要的精神环境,例如允许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使儿童能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丰富儿童的生活体验,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社会性行为。
教师应成为这一“有准备的环境”的创设者、维护者与管理者,使这个环境舒适、温馨、安全、有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