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2018-03-29 08:43:13
虐待服务人员,违反合同的。胁迫服务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四)其他额外的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服务的;损害经营者、服务人员合...[展开]
虐待服务人员,违反合同的。胁迫服务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四)其他额外的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服务的;损害经营者、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家庭服务合同:经营者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服务人员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或违法行为。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一条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待命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对家庭服务活动、培训活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评议、建议和协调工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