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2018-02-17 18:57:50
一、 办理企业登记 新建企业在成立后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帐号; (5)本单位报送统计局上一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本...[展开]
一、 办理企业登记 新建企业在成立后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帐号; (5)本单位报送统计局上一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
社保机构应即时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对本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二、办理职工登记 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新增职工及学校分配、复转军人安置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单位需携带 1、招工审批表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制干部录用通知书、学校分配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介绍信; 2、身份证等证件到帐户管理办公室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