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转让支付的利息,计入什么科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全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如果是个人之间转让股权,就把实收资本的二级明细改一下。 利息最好不要体现在账面上,如果体现按分红来处理。股东分红时按照20%缴纳个税~分红企业作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
计提分红: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贷:应付股利支付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股利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贷:现金交税时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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