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有哪些?
(1)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
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按照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 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 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只能在
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
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遵纪守法,
遵守药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需按有关...全部
(1)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
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按照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
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 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只能在
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
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遵纪守法,
遵守药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需按有关规定主动到注册 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 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对于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者,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予以注册,并发给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原件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 置。执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内应在岗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并佩戴有执业药师标
识的胸牌。胸牌内容应包括:姓名、资格类型、注册证书编号、部门、一寸彩色照 片等。
执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
*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应持《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
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
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
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2) 注册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国药师的执业行为,保证良好、有序的执业环境,我国执业药师资格
实行注册制度。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 《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按注册的执业类别(药学或中药学)、 执业范围(生产、经营或使用)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3) 注册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级药品弊
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4) 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
① 申请注册条件。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证书》;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经过执业单位同意。
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刑事处罚后不满2年,受取 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不满2年,以及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的,不予注册。
② 注册程序。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执业单位证明、执业单位合
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注册的
理由。经批准注册者,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 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 注册证》,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限为3年。
(5) 再次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
① 再次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执证者需到原执业注册机构
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 业单位考核资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
逾期不办 理者,《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② 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时,需到原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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