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条款违法,员工能拒签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了三条来规范当员工恶意拒签合同时,单位的应对方法。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是因为单位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存在违法条款,从而使员工拒绝签订时,单位是否还享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比如单位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来员工的月工资为一万元/月,但是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中写工资为二千元/月。 这种合同无疑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此情况下,员工要求将工资改写成实际的一万元,单位拒绝,所以员工拒绝签订此类合同。在此情况下,单位能否以员工拒签合同为由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再比如单位既没有对员工培训也没有约定竞业禁止,但是在劳动合同中仍然约定违约责任。 员工提...全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了三条来规范当员工恶意拒签合同时,单位的应对方法。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是因为单位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存在违法条款,从而使员工拒绝签订时,单位是否还享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比如单位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来员工的月工资为一万元/月,但是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的规定,在合同中写工资为二千元/月。
这种合同无疑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此情况下,员工要求将工资改写成实际的一万元,单位拒绝,所以员工拒绝签订此类合同。在此情况下,单位能否以员工拒签合同为由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再比如单位既没有对员工培训也没有约定竞业禁止,但是在劳动合同中仍然约定违约责任。
员工提出异议,并拒绝签订,在此情况下,单位能否以员工拒签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没有给出答案。从公平角度出发,我认为,员工有拒绝签订违法或者不真实劳动合同的权利。
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应当以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确定为原则,如果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无法统一意见,而且原因在于合同一方坚持违法条款或者不真实的条款,则坚持一方应当承担无法签订的法律责任。
所以我认为在此种情况下,单位不但无法以员工拒签作为终止合同的理由,不享有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同时,还应当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并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与员工签订合法与真实的劳动合同。 参考的中华薪酬网上的一篇文章:“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九大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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