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认定不是工伤是否可以提起人
由于你尾骨骨折(尾骨角折)并不是工作造成(以前的旧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工伤科认定你不属于工伤并无不当。
能否提起人身伤害,取决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尾骨骨折(尾骨角折)是因单位强制你上班导致:比如你正处于尾骨骨折(尾骨断裂)的治疗期(有医院的诊疗记录以及病休证明等)或医疗期,但单位无视你的病情及医嘱,拒绝让你休息并强制你上班等。 则你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全部
由于你尾骨骨折(尾骨角折)并不是工作造成(以前的旧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工伤科认定你不属于工伤并无不当。
能否提起人身伤害,取决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尾骨骨折(尾骨角折)是因单位强制你上班导致:比如你正处于尾骨骨折(尾骨断裂)的治疗期(有医院的诊疗记录以及病休证明等)或医疗期,但单位无视你的病情及医嘱,拒绝让你休息并强制你上班等。
则你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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