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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全额收到货款也应缴税吗?

未全额收到货款也应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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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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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销售 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 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 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 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 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 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也就是 说:(1)采取预售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计税销售额为所销售货物的全部金额,无 论货款是否全额收到,均应作为计税销售 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若销售额是含税的,应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 值税。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你公司应以该货物全款计算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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