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2015-12-12 21:59:42
1。手术治疗 对各期肾母细胞瘤,均应手术切除。一般采用经腹部切口,充分暴露术中减少对肿瘤的牵拉和搬动从而避免因手术导致肿瘤扩散。手术时将肿瘤连同邻近组织和局部淋巴结作整块切除。 若肾静脉或下腔静脉有瘤栓,取出瘤栓。若手术切除有困难,可行姑息性手术,肿瘤残留区域放置金属夹作术后放疗标记。 对双侧肾母细胞瘤,一侧肾脏作根治性切除另...[展开]
1。手术治疗 对各期肾母细胞瘤,均应手术切除。一般采用经腹部切口,充分暴露术中减少对肿瘤的牵拉和搬动从而避免因手术导致肿瘤扩散。手术时将肿瘤连同邻近组织和局部淋巴结作整块切除。
若肾静脉或下腔静脉有瘤栓,取出瘤栓。若手术切除有困难,可行姑息性手术,肿瘤残留区域放置金属夹作术后放疗标记。 对双侧肾母细胞瘤,一侧肾脏作根治性切除另一侧作肾部分切除术。
2。放射治疗 肾母细胞瘤大多对放疗敏感,术后放疗可提高疗效。也可术前放疗,使肿块缩小随后手术切除。过去术前放疗用于巨大肾母细胞瘤,6~8天内给8~12Gy(800~1200rad),2周内可见肿瘤缩小,减少术中肿瘤破裂可能但未经手术确诊前行放疗有盲目性,故随着化疗的进步,术前照射已较少应用。
手术后48h放疗与术后10天开始放疗相比疗效无明显差异。早期给放疗并不影响伤口愈合。但不宜晚于10天,否则增加局部复发机会凡Ⅰ期组织分化良好者可不作术后照射,组织学不好的术后1~3天即开始照射,Ⅱ、Ⅲ期肿瘤手术后照射20Gy(2000rad)。
Ⅲ期有腹内扩散者行全腹照射,对侧肾应保护,否则影响肾脏功能。 如有残留肿瘤,则局部追加5~10Gy (500~1000rad)。1岁以内照射10Gy(1000rad),以免影响发育。
3。化学治疗 肾母细胞瘤对化疗敏感,各期肿瘤术后均可行化疗,以提高疗效。常用放线菌素D(ACTD)长春新碱(VCR)及多柔比星(ADR)前两者可用于肾母细胞瘤各型各期,后者与前两者联合用于晚期肿瘤。
具体用法是:①放线菌素D,每疗程总量80μg/kg体重,分5~7天即15μg/kg体重,共5天或12μg/kg,共7天,静脉注射。第1、第2疗程之间间隔1。5个月,以后每3个月1个疗程。
②长春新碱,1~2mg/m2每1mg溶于20ml生理盐水静脉注射每周1次连用10周后改为每2周1次,作为维持量。 ③ADR,每疗程总量为40~60mg/m2,分2~3天静脉注射,每疗程间隔1个月以上。
累计总量15岁以下≤300mg/m2,15岁以上≤400mg/m2,2岁以下小儿慎用。术前化疗可使肿瘤缩小,包膜增厚,减少手术危险,避免肿瘤破溃扩散,提高完整切除率降低肿瘤临床分期避免术后放疗。
但术前化疗也有一些缺点,良性肿瘤可能被当作恶性肿瘤治疗,其他没有确切组织学分类的恶性肿瘤被当作肾母细胞瘤来化疗。因而强调在无病理组织学诊断情况下只对手术切除困难的巨大肿瘤进行化疗。
4。复发及转移肿瘤的治疗 治疗包括手术、放疗及化疗。除上述药物外,尚可用顺铂(DDP)、依托泊苷(足叶乙甙)等肺转移局部照射12Gy足矣。 肝脏病变可因照射引起,必须由细胞学证实方可照射,30Gy经3~4周。
转移癌化疗需同时用放线菌素D、长春新碱、ADR。5。双侧肾母细胞瘤的治疗 双侧肾母细胞瘤占4。2%前后发病占1。6%,45%患者伴其他发育异常(单侧4%),间歇可长达10年。双侧肾母细胞瘤多数细胞分化好,前后发病的预后不如同时发病者。
有统计,同时发病生存率达87%前后发病者则为40%因此建议经腹腔探查如为预后好的组织结构,仅做活检,包括取淋巴结活检,如能保留患肾在2/3以上,也可切除活检,三药联用加放疗15Gy(1500rad),6个月内再次手术探查,如不能切除,继续化疗,6个月内第3次手术探查,需用监测。
一般不主张双肾切除后行肾移植,预后并不比姑息治疗配合化疗、放疗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