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冒发烧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 孕妇在怀孕后常有免疫力的下降,因此容易感冒。而许多呼吸道感染是又各种病毒或细菌引起,其中有些病毒如流感病毒、风疹病毒、柯萨奇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可以通过母亲感染胎儿,在早期可以引起流产,死胎,胎儿发育畸形,特别怀孕最初三个月内感染可以引起小儿心脏发育畸形而致先天性心脏病。
风疹病毒对胎儿的危害更大,除先天性心脏畸形外,还可引起新生儿眼睛的白内障,耳聋,小头畸形,发育迟缓而致出生体重,医学上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 如在孕晚期感染上细菌后新生儿出生后可以得败血症,表现为发烧,不吃奶,黄疸重,血中白血球增加或减低。
如在孕中晚期感染巨细胞病毒后,胎儿出生时可以低体重,呼吸困难,肝脾大,黄疸,肺炎,脑膜脑炎等。 因此妇女怀孕后要尽量避免感冒发热,特别是怀孕的前三个月至关重要,要远离患感冒的人群,少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如商场、影剧院等,得病后要及时去看医生,用药要在医生知道下使用一些对胎儿没有影响的药物。
您好,感冒药对孕妇是有一定影响的。 孕妇用药对胎儿有影响,所以有些人对医生开的药一概不用,而有些病不及时治疗会加速对孕妇身体的危害,继而影响胎儿。 因此孕妇用药需慎重也不可避免。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6、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7、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大多数药物可由母体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部分可对胎儿造成损害,有致畸作用。
故孕妇的用药原则是能不用则尽量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必须用时要权衡利弊,慎重用药。一般像板蓝根冲剂等中药制剂,对孕妇还是比较安全的,还有青霉素、磺胺、红霉素、洁霉素等,经动物实验及应用于人体,未证实对胎儿有危害,亦可应用。
而抗病毒类药物,如病毒唑、病毒灵等则避免应用。还有卡那霉素、链霉素、四环素、氯霉素、阿司匹林和水杨酸制剂等,均对胎儿有损害,或有致畸作用,不能应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