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费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 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 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x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_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 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 费等其他杂费。
(参见:...全部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 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 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x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_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 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 费等其他杂费。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注:原细则没有规定运输费用抵扣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有关运输费用计算 进项税额抵扣的内容,将现行有关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的规定写入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4〕12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 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 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 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6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5月1日以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 费用,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不并入销售额 的代垫运费以外,可按(94)财税字第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 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 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 号)文件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 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财税字 〔1998〕114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 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的扣除率由10%降低为7%。
凡1998年7月1日以后申报抵扣 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论运输发票何时开具、其所注明的运输费用是否已经支付,均 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件 规定,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