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积分入学初审资料准备材料有哪些呢?
资料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与随迁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属集体户且无法出具户口本首页原件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印在同一面A4纸上正反面复印件,随迁子女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
(3)随迁子女“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2:本市《广东省居住证》证明材料。
持有效且连续满1年(截止至当年8月31日)本市《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3:本区...全部
资料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与随迁子女的关系证明材料。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属集体户且无法出具户口本首页原件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印在同一面A4纸上正反面复印件,随迁子女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
(3)随迁子女“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2:本市《广东省居住证》证明材料。
持有效且连续满1年(截止至当年8月31日)本市《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3:本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1)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且居住年限截止至当年8月31日前必须满一年、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本人或配偶自购房或合法自建房的,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查册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备案居住年限截止至当年8月31日必须满一年。
资料4:本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在本区登记的有效“就业登记证明”或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满一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5:本区依法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截止至当年3月31日,在本区缴纳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任何一个险种的历史记录证明材料,外地转入社保、补交社保不计入年限(验原件,收复印件)。
资料6:本区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验原件,收复印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