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存档与社保方面的问题A区
您好,现在北京从2009年5月份开始,要求档案和保险要统一!企业招用职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也要将员工档案转入企业保存,如果企业没有存档权,可以委托职介中心和人家交流中心集体存档!
如果你档案在人才或者职介中心个人存档,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开立集体存档户,企业应该将你的档案调动到集体中集体保存。 现在已经不允许档案和保险分离了!档案存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属于个人行为,如果你实现了“灵活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可以将档案存放到职介中心或人家交流中心,这是个人行为!
现在还有很多的人员,档案仍在街道办事处,属于失业人员,但是公司又为其较难社会保险了,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者解除...全部
您好,现在北京从2009年5月份开始,要求档案和保险要统一!企业招用职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也要将员工档案转入企业保存,如果企业没有存档权,可以委托职介中心和人家交流中心集体存档!
如果你档案在人才或者职介中心个人存档,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开立集体存档户,企业应该将你的档案调动到集体中集体保存。
现在已经不允许档案和保险分离了!档案存到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属于个人行为,如果你实现了“灵活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可以将档案存放到职介中心或人家交流中心,这是个人行为!
现在还有很多的人员,档案仍在街道办事处,属于失业人员,但是公司又为其较难社会保险了,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影响该员工的退休!
因此,档案和保险是不可以分离的,让你们单位开集体存档户,调入你的档案,集体保存。
待你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企业应该为你办理转移失业手续,劳动部门根据你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的情况为你审核失业保险,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是否满意,若还不清楚,可以咨询1233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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