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区别请问亲属和家属的区别是
家属是对家庭成员的通称, 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是不同的法律对“家属”一词规定了不同的内涵。
法律是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则,比如在《继承法》第十条里,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全部
家属是对家庭成员的通称, 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是不同的法律对“家属”一词规定了不同的内涵。
法律是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则,比如在《继承法》第十条里,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规定的家属,可能是“家属”一词最大的内涵了。
最小的内涵可能是行政政策上的一些福利抚恤金的发放的规定,这里的家属一般仅仅指配偶和子女,有时也包括父母。
在《维也纳外交关系条约》中,在有关外交官家属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中,“家属”一词包括成年子女,而我国的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包括在“家属”一词中。
即外国驻华使节的成年子女在我国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因此,“家属”一词的内涵因法而异,遇到不同法律问题还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妥。
一、亲属的概念
亲属是因婚姻、血缘关系以及法律拟制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其外在表现是有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的身份称谓。
亲属关系最早可溯源于群居的原始人类。
二、亲属的种类
我国古代亲属分为宗亲、妻亲、外亲三种。是极端的男性本位主义,以男系为主干的分类方法。
我国现行婚姻法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
(一)配偶
即指夫妻、系男女两性因婚姻的缔结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是亲属的核心内容,也是血亲和姻亲形成的成因,在亲属关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血亲
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因法律拟制而形成拟制血亲。所以血亲可以分为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两种。
1.自然血亲
指出于共同祖先,彼此之间存在天然血缘上联系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伯、叔、姑与侄子女、舅姨与甥、甥女等。
又可分为全血缘与半血缘。
2.拟制血亲
指本无天然的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又称为法定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
(三)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
分为以下三种: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直系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前者如女婿、儿媳,后者如妹夫、弟媳。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直亲和旁系血亲。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如:连襟、妯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