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打算银行按揭分期付款买房子。我们有个约定就是房子算做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他说以他的名义贷款,他家人帮他还,我们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这个协议怎么写,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呢?
如果是以他家人的名义贷款他家人还,这个协义又该怎么写,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呢?
银行按揭还款都需要十年以内,如果这个过程中我们离婚了,那银行按揭剩余部分的还款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告诉你贷款买房,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房子不是你的,而是银行的,银行将所贷款的房屋作为抵押,及时作了公证,房子落在你的名下算你个人财产,一旦男方家里不再为你还房款,银行就会申请法院以房子拍卖款清偿所欠债务。 当然余款要退给你的。你是不能对抗银行的债权请求权的。
公证的效力是证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房子在未还清欠款之前你和男方(家人)都是没有全部所有权的。如果男方家人不再为你还款,在最后一笔还款日期之前的的房屋所有权才是属于你的。 如果停止还款,你还要承担对银行的违约责任,拍卖、诉讼等方面的费用。所以你要谨慎对待这件事。我只是就事论事。
办法:建议你房屋婚前公证照做,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全部
首先我告诉你贷款买房,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房子不是你的,而是银行的,银行将所贷款的房屋作为抵押,及时作了公证,房子落在你的名下算你个人财产,一旦男方家里不再为你还房款,银行就会申请法院以房子拍卖款清偿所欠债务。
当然余款要退给你的。你是不能对抗银行的债权请求权的。
公证的效力是证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房子在未还清欠款之前你和男方(家人)都是没有全部所有权的。如果男方家人不再为你还款,在最后一笔还款日期之前的的房屋所有权才是属于你的。
如果停止还款,你还要承担对银行的违约责任,拍卖、诉讼等方面的费用。所以你要谨慎对待这件事。我只是就事论事。
办法:建议你房屋婚前公证照做,在银行办理贷款时,要男方的家人另外提供还款担保,并取得银行的同意,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就是说,一旦男方家人不再为你还款,银行不要抵押你的房子还款,而由另外的抵押物进行清偿,并声明你不必承担连带责任。最好找一个房地产方面的律师帮你做会更顺畅些。
法律就是法律,有些不近乎人情。
另外,据我所知,即使做了产权公证,夫妻共同生活8年后也要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点我拿不准,你可以再问一下其他人。
不知我的建议你是否满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