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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09:52:54
备受关注的《河南省物业管理与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在今年3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展开]
备受关注的《河南省物业管理与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在今年3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河南省物业管理与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6月15日之前,社会各界可以对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长期空置住房 物业费可酌情降低
房子空置着,但是物业费和其他住户缴纳一样多,这样的情况或将改变。
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可以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收费标准应当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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